苏皖边区政府时期营业税税收政策(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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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皖边区政府时期营业税税收政策(3)

1945年12月,苏皖边区政府宣告成立后,即发布布告——《苏皖边区营业税暂行章程》,“各种税制均在整理,对于营业税制、税率,亟宜划一规定,特颁布《苏皖边区营业税暂行章程》,凡在本区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均应依照该章程缴纳营业税。”[2]据此开始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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