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灾难性新闻报道中的伦理意识(3)
时间:2016-11-15 14:5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二)角色定位不清 新闻工作者要明确自身角色的立场,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在采访过程中到底是救人第一位还是报道新闻第一位。例如在2008年《朝闻天下》报道了俄罗斯救援队救出一名在废墟中被埋127个小时的中年妇女的新闻,这位妇女被救出后依然神志清醒,并能与人对话。从视频中我们看到记者全程拍到幸存者被抢救的过程,然而当幸存者抬上救护车的前几分钟,记者却不停的问医护人员问题,包括幸存者身体的目前情况等等,不可否认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医护人员的工作。“有些新闻工作者为了抢独家新闻而丧失了人类最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 新闻注重时效性,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我们要本着时效性第一原则采访,但是有时角色也需要变换。如在幸存者被抢救的过程中,记者需要明确作为一名临时的救援人员,在医护人员基本完成或暂时完成抢救工作后,记者再进行补充性采访,从而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幸存者更多的信息。当记者身处特定的采访环境中,采访的关键不是记者多问了几个问题,而是尽可能保证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新闻工作者在采访时,首先考虑的是被采访者的实际状态,包括身体和心理状态及当时的外在环境。在采访报道时摆正自身角色立场,明确是先救人,然后才是一个职业者。总之,新闻工作者得先将自己定位成灾难营救中的参与者,其次才是报道者,要树立灾难性新闻报道的目标,即以抢救生命为第一,新闻报道次之。 (三)过于渲染灾情 灾难性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极易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有些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时也会不自觉的过度渲染灾情,以此吸引受众眼球,受众便会误导,在生活中以讹传讹,最终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新闻工作者在报道灾难性新闻时,一定要对具体受灾情况认真核实,坚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绝不能想当然夸张报道。如2011年7月23日发生的温州动车追尾脱轨事故,不少新闻工作者在报道相应内容时,为了提高媒体收视率和销量,在选取新闻图片时选择了较多的惨烈画面,尤其是在2011年7月24日以后,新闻工作者在取景中面对救援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时所拍摄的照片多是以破损动车为主题。新闻工作者应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对于过于血腥的画面应当给予后期处理。这一方面是为了顾及到受灾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是尽最大可能降低灾难性新闻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免造成受众恐慌。 (四)虚造并传播假新闻 新闻要求真实,灾难性新闻更是如此。新闻工作者在灾难性新闻报道中需以客观事实报道为基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但是有部分新闻工作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想当然的对灾难性新闻盲目报道。典型的如:2012年5月13日晚央视女记者徐娜在与央视新闻频道直播连线报道都江堰聚源中学救援情况时,自己身处在成都酒店,所说的现场采访也是涉嫌编造的内容,这样的现场报道,违背了新闻事业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的职业操守。因此,不是去一线采访到的新闻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新闻,何况是没有身临其境现场怎能了解灾区的具体情况。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徐娜的回答大部分模棱两可,报道不果断,语意不明确,这些失误和不端正的态度,为新闻界所不耻。作为中央电视台的一名记者,在发生重大灾难性事件时,因个人不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而造成失信于众,给新闻行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刻的。徐娜的做法也违背了新闻伦理意识应当体现的客观事实原则。 (五)报道内容片面且失真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