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债危机的产生背景与扩散机制(3)
时间:2017-06-06 20:57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2003 年连续两年突破 3%的标准。意大利、葡萄牙、荷兰和希腊财政状况也不理想。 2003 年 1 月和 6 月,欧盟两次向德国和法国发出警告未果后,同年 11 月,欧盟执委 会启动过度赤字程序并建议欧盟财长理事会对法德两国采取处罚措施。但法德两国利 用自己的影响力在欧盟财长理事会上通过有效多数票表决结果冻结了这项惩罚程序。 欧盟执委会不满,上诉至欧洲法院。但欧洲法院在裁决中虽认可执委会的投诉,同时 也指出各国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时,有权根据本国的经济运行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稳 定与增长公约》被首次动摇。 法德两国随意动摇《稳定与增长公约》,一是说明该条约缺乏足够的约束力;二是 为其他国家树立了“坏榜样”。欧盟经过多次激烈讨论,还是于 2005 年就欧盟《稳 定与增长公约》的改革方案达成一个初步协议:同意成员国在特殊情况下其财政赤字 比例可以超标。这一点为现在的欧洲债务危机埋下了祸根。 1.2.3 欧元区的权力让渡与经济整合 欧元走过10年,是欧元区成员国权力让渡的十年;欧元如要成长壮大,还需进一 步让渡权力。欧元区成员国经济权力的让渡是金融和财政权力的让渡。 从金融方面看,欧洲成立了央行,成员国让渡了部分金融权。但欧洲央行的职能 是文护物价稳定、欧元汇率政策、控制通胀和货币供应等。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也 必然是最后的救助者。欧洲央行也是央行,也应具备金融稳定、金融监管与金融救助 的职能。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 104 条明确规定禁止欧洲央行及成员国央行向成员国提 供救助。迄今为止,这一条款一直被严格执行。但势之使然,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修订中会重点凸显欧洲央行金融稳定、金融监管与金融救助的职能。一是欧盟委员会 设想设立一套永久性的危机应对机制,为陷入严重财政困难的欧元区国家及时提供救 助。二是加强金融监管,尤其是衍生品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统一的欧元区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包括统一的欧洲信用评级机构,服务于主权信用评级和企业信用评级,反 制针对主权信用评级的投机,为欧元区经济创造一个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欧洲央行 如果具备了金融稳定、金融监管和金融救助的职能,那么,成员国还需让渡部分金融 权力。 从财政方面来看,希腊危机肇始于《稳定与增长公约》对财政赤字的软约束。为 了防范类似的危机再次出现,欧盟拟加强对各国财政开支的监管:一是预防。建立早 期财政赤字预防和预警机制,以便及早甄别一个成员国是否已显露违规苗头。二是惩 罚。对于多次违反欧盟财政纪律或拒不纠正错误的成员国,欧盟将考虑采取更加严厉 的惩罚措施,包括冻结欧盟拟提供的资金、取消其在欧盟部长理事会的表决权等。三 是协调。加强经济政策协调,加强对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监督,建立一套包含主要经 济指标的衡量体系,及时发现欧盟尤其是欧元区内部的宏观经济失衡局面,并为相关 国家提出政策建议。无论是预防、惩罚还是协调,均需成员国再让渡部分财政权,甚 至有些国家会失去部分经济控制权。 金融、财政权力的进一步让渡,会进一步促使欧元区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深化和扩 大,助推欧元区经济进一步整合,更好的解决现在的债务危机与预防未来产生更严重 的经济危机。 1.3 文献综述之国内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