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反腐机制的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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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反腐机制的研究(2)

一、何为新媒体

(一)新媒体的科学概念

所谓新媒体的确切定义,学界和业界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不同的研究人员从各自专业的视角对新媒体有着不同的理解。新媒体是相对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而言的,通常情况下,可界定为依托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技术向广大受众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新兴媒体。 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新媒体主要包括网络、(智能)手机、数字报纸、数字杂志、网络电视等。各种各样新媒体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地发展起来,除了得益于信息技术的有力推动,还得益于新媒体自身所具有的一系列特点和优势。

但是,是否所有新出现的媒体形态都可以被称为新媒体?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例如:电子显示屏展现广告,用自行车车身作为广告媒体,但这些都不能被称为新媒体,只有被称为新出现的传统媒体。有许多人认为数字电视也属于新媒体的一员,那事实究竟是怎样?

数字电视已经进入大家的生活,它是指在发射、传输、接收的所有环节中都是利用数字电视信号或系统中所有信号的传播都是靠二进制数字流来传播的电视类型。相对于模拟电视,数字电视信号损失较小,接收效果较好。数字电视是采用双向信息传输技术,所以有较强的交互能力,并具备了许多全新的功能,它让人们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获得多种多样的网络服务,比如网上购物、视频点播、远程医疗和教学等。视频点播是数字电视提供的最重要的服务,它是一种全新的电视收视方式,相较于传统的收视方式,它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大的自由度,这大大提高了节目的针对性、参与性、互动性。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年国内推广的数字电视,仅仅增加了频道,使清晰度得到了提高,但互动性严重缺乏,比如视频点播还未普及,所以,专家认为数字电视暂时还不属于新媒体。但是,就技术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在不久的将来,数字电视会逐渐具备互动性而成为新媒体的一员。

(二)新媒体的特点

    1。新媒体传播的个人化和互动性

所谓的个人化,从新媒体传播者的角度来看,指的是媒体内容、传播服务的方式以及传播风格的个人化以及信息在使用过程中的共享化,与传统媒体不同,在新媒体传播中,每个人都有可以成为传播者;二从新媒体传播的受众来看,则指的是通过新媒体获取的信息能够满足每个信息接受者的独特要求,并且接受者能够以自己钟意的方式接受信息。互动性,则指的是信息的接受者可以与信息传播者进行及时有效的互动,与信息传播者分享信息的内容、从信息中得到的收获以及思想情感等。比如说,在当下很流行的微博中,任何用户发一条微博,其他人都可以评论,发表各自的见解,并且该用户还可以进行回复,这就形成了彼此之间实时的交流互动。文献综述

2。新媒体传播受众多、速度快、影响力大

据统计,截至2013年5月底,我国的网民数量已接近6亿,互联网的普及率已达43。6%。就以当前很火爆的微博和微信为例,二者均拥有数以亿计的庞大用户群,尤其是腾讯公司开发的微信,仅仅用短短一年时间就使其用户数突破了3亿大关。 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人们可以随手发段文字、发张图片、发个视频,事情刚刚发生,下一秒朋友、同事乃至全省全国就可以知道这件事。由此可见新媒体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巨大影响力。

3。新媒体传播具有丰富多样的形式

新媒体是一系列新出现传播媒体的统称,它具有多种多样的传播形式。就移动新媒体来说,其中的智能手机就包含有短信、彩信、手机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就网络新媒体来说,它包含各种各样的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具体形式。就当前来看,功能融合化、终端移动化是新媒体发展的大趋势,这将有助于打破传统的时间空间限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利用智能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接收图片、文字、视频等各种各样的信息,这将极大方便人们的社会生活。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