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闻叙事中的话语主体(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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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闻叙事中的话语主体(2)


一、新闻叙事中的话语主体
新闻并不是新闻事实本身,它是一个以事实为基础的信息陈述,因此像其他话语一样,它遵守着一样的叙述规则,也有属于自己的话语主体。
(一)新闻是一种独特的叙述方式
 所谓叙事,就是将一个事件用语言或文字进行描述表达,这个事件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构的,而新闻叙事的实质就是进行信息的传递,它着眼于有价值的信息使受众所产生的认识和情感如何传达互动,如何将想要叙述的事件呈现给受众。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教授陈力丹在曾庆香著作《新闻叙事学》序言中说:“新闻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一种叙事形态,比公文的叙事形态略微复杂些,但比文学叙事形态简单的多。” 较之文学的梦幻,新闻叙事是以事实说话,不能加入虚构和想象的成分;较之公文的严肃,新闻又多了几许鲜活和乐趣。所以新闻是一种纪实而又可以存在观点的特殊文体。由此可见,新闻是介于公文和文学之间,又自成体系的一种独特的叙述方式。
近几年,关于研究新闻叙事的新兴学科新闻叙事学正蓬勃发展。新闻叙事学起源于在20世纪60年代诞生于法国的叙事学(narration),在法文中也被称为“叙述学”。叙事学结合多门学科的研究成果,例如语言学、修辞学、逻辑学、符号学等,是在虚构文学基础之上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我国学者在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理论中吸收了叙事学理论,并与新闻学理论相结合,产生了新的学科——新闻叙事学。新闻叙事学主要用于新闻作品中叙事文本及叙事行为对新闻事件本质、属性,功能的影响。
(二)新闻叙事中的话语主体类型
“叙述者,是叙述文的讲述者,也就是体现在文中的所谓的‘声音’”。 这种“声音”是文章传达的信息以及带给读者的感受,人们普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文学作品呈现的故事的主人公、故事类的各种人物以及作品的作者都可以被称为叙述者(也称话语主体),因为他们都发出了“声音”并给读者传递出不同的讯息。
《南风窗》“村官腐败透视”一文中“‘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在三门峡市西南方,距离市区90公里左右的一个小村里,村支书张大万(化名)笑嘻嘻地对市里来的驻村工作队员说。” 张大万就是这条新闻的叙事者之一。作者引用张的话语来增强真实性,权威性以及现场感的写作手法使张大万成为隐蔽的叙述者,这类叙述者通常以在新闻作品中引述学者、专家、当事人的话来体现;“当前的这个社会是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本位,以官员和商人为主位的社会,很大程度上断掉几千年乡土历史的根。这是因,种这些因下去,果便出来了,包括村官的腐败。”这段话虽然没有具体的叙述者,但却让人明显感觉到叙述者的存在。作者以评论的形式阐释当今的一个社会现实,即新闻事实,它就是这句话的公开的叙述者;“2011年初河南省纪委一项调研显示,2008年以来本省群众赴京或到省信访案例中,涉及农村问题的占73.2%;在涉及农村问题的信访举报问题中,因涉财问题引发的占88.7%。”这段话平铺直叙不加任何感情色彩和辞藻修饰,几乎找不到叙事人参与的痕迹,这就是新闻叙事中缺席的叙述者。以上三种类型叙述者依据他们在文本中参与程度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新闻叙事中,叙述者是举足轻重的部分,它的角色、参与程度及方式、表达手法决定了叙事文本的特性。
一篇文学作品,作者幽默滑稽的语调让人哈哈大笑,哀伤忧愁的笔触也会让人潸然泪下。我们的情感似乎已经被作者掌控,毫无疑问地认为作者就是文章的叙述者了。作者是否就是叙述者?陈霖先生在《新闻叙事的叙述者初论》中说:“在对新闻文本进行叙事分析中,应将叙述者作为语言主体来对待,而不是将其与真实的作者混为一谈” ,在同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中,一个记者可能会提供两套或多套叙事文本,报社编辑依据现实需要来选择适合的稿件登报。事件本身没有很大差别,但文本上的表述必定各不相同,足以证明叙述者与作者不能等同。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