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对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影响分析(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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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对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影响分析(4)


时间    政策与法规
2001年7月9日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7月3日    召开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
2004年8月28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4年年底    由温家宝总理主持的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4月18日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组织有关企业起草的《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自律规范》正式对外发布。
2005年10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全面针对电子支付中的规范、安全、技术措施、责任承担等进行了规定。
2007年3月6日    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2007年6月1日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首次在国家政策层面确立了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和任务,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2007年12月17日    国家商务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部,公布了《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2008年4月24日    商务部起草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
2008年7月    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8月1日起北京地区的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必须先注册营业执照,否则将被工商部门查处。这是全国首部地方性针对网店的地方性法规。
2009年5月1日起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颁布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正式施行,该规则特别适用于解决电子商务争议。
表2:1997-2009中国出台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与法规列表
出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视,能够起到鼓励各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作用,在支持与扶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也在一定基础上规范了电子商务的应用,也使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有了一定的保证。
1.4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现状
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不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方式和发展方向。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明显走在前列。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人口众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是电子商务发展最具潜力的地区。非洲电子商务发展也有了明显起色,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拉丁美洲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现象,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互联网的普及速度较快,四国的互联网用户数占拉丁美洲互联网用户总数的2/3。
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大多分布在沿海地区,尤以制造型外贸企业为主,可以说“中国制造”绝大多数来源于这些外贸型的中小企业。然而这些中小型外贸企业在资金、市场、资讯、人才、技术等方面固有的缺陷使其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与大型企业有着十分明显的不足,缺乏竞争优势。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浪潮推动下,作为信息技术在贸易领域的积极应用,电子商务的规模和范围急剧扩大,其影响正不断渗透和扩散到各个产业领域和社会层面,国际贸易领域更是深受影响。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