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防空工程的融资模式研究(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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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防空工程的融资模式研究(4)


2.2.2 人防工程融资模式研究现状
    目前在人防工程的建设融资方面,学者们已经得到了一些重要的成果,但由于观点比较分散,所以系统化的理论还未成形。具体如下:
    (1)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结合泉州刺桐大桥BOT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缺陷,谭凌云,李好好(2003)认为要充分调动民间资金潜力,借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发展,就必需另辟新的路径。这一新路径应能在充分发挥内资BOT方式长处的前提下,又可有效克服其运用的局限性,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当前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
    (2)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孙海鹤(2006)认为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是人防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项目有效益,投资有回报,人防工程的发展才有生命力;程桂霞(2009)主张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筑人防工程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建设人防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也是人民防空部门的一项全新的工作,应本着“政府宏观指导、市场机制调节”的原则转变观念,创新投资机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措施,协调各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刁璇、汪霄、 陆伟东(2009)认为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人防工程,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完全依靠政府单一投资已经不能满足地下空间建设的大量资金的需要,因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协同作用,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投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为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对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3)项目“代建制”的尝试: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使用单位的一种制度。王德文、陈文河(2008)以铜山人防世纪大厦的建设为例,认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缩短建设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政企不分、责任不明、监管不力以及预防工程腐败等方面,都彰显出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因此,项目“代建制”可以有效推进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鼓励人防工程建设实行代建制。
(4)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根据投融资主体的不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投融资模式,即政府投融资模式和市场化投融资模式。通过对两者的比较分析,同时结合地下空间具有供给有限性、用途多样性、开发不可逆性、效益综合性等特点,陈倬、佘廉(2009)认为人防工程的开发过程应由政府主导,同时地下空间项目又具有投资额高,投资回收期长,有投资规模效应等特点,单靠政府投入是不现实的,需要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因此建议实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该模式是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可以通过配套政策创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元化等手段来构建。
(5)内资BOT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实质上,BOT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针对我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中出现资金不足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肖亮、刘张宏、叶志能(2009)认为内资BOT模式具有保障国家战略安全,大量筹集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资金,受外汇风险影响小等优点,进而提出运用内资BOT模式建设城市人防工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