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国内外研究现状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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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国内外研究现状

美国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是很先进的,除了完善的信用法律以外,它还有专门的信用中介机构来保证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消费者的信用。比如美国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邓白氏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对个人的信用评级则是由全联和益百利等机构负责的。另外,美国的信用卡制度也为电子商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信用保障。由于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信用卡,其中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号,而电子商务交易通过信用卡来结算,所有的交易都会被信用局记录。所以几乎没有敢利用信用卡在网上进行诈骗。在立法方面,美国在现有的法规中寻求监管依据,并对原有的法规进行相应的补充。如尤他州1995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规范的法律文件。1997年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1998年签署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和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分别提出联邦政府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实行最低限度原则、禁止联邦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征税以及对电子商务实行多重征税或歧视性税收政策、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功能性监管等。10592
    (二)国内研究状况
中国的信用管理起步于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时主要是金融征信业务,1997 年, 中国人民银行就着手建设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但后来一直发展比较缓慢,直到2007 年,全面的征信工作才展开,2010 年9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0 年10 月1 日起试行收费。对于商业征信,2003 年商业部部署地方要逐步对商业企业进行征信,但是发展缓慢。总的来说,中国的信用管理征信的信息量大,信息总量已经是世界第一,但是存在的缺陷很明显,如缺少统一规划、市场结构和产业布局没有形成、法律法规指导性不够、商业征信步履蹒跚等。
近十多年来.电子商务信用管理研究受到了我国学者的重视,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对这一领域的文献统计和内容梳理等方面的研究较为匮乏。国内学者对于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研究主要从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基础理论、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总论、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技术方法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主要集中于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形成机制和风险防范两个方面。我国对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评价指标、方法以及模型的建立.缺乏对信用识别模式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并且对方法及模型的优化研究深度不够。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