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产税对住宅行业的影响分析(7)
时间:2017-06-23 09:3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2011.1.26 新“国八条”限购限价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八条”扩大限购范围、加大限购力度;2011.1.16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八条”,扩大限购范围、加大限购力度,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若不含拉萨共计35个城市,简称“35个大中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内实施限购政策。 2011.1.27 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 房产税改革上海、重庆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即将执行,各地房企将实行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二手房交易也要参照执行。 2011.4.20 加大住宅供地 国土部今年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大对闲置房地产用地的清理力度;今年普通商品房住宅的用地量将高于前两年的平均水平,同时要继续完善招拍挂制度,改变过去完全靠价高者得的方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控制低价。 续表3.1 2011.5.1 一房一价全国执行 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执行,各地房企将实行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二手房交易也要参照执行。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11.7.12 新“国五条” 国务院:房价上涨过快二三线城市要采取限购措施。 (2)沪、渝两市房产税政策对比 2011年,在这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房产税的开征。“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只能是国家一时用来打压房价的行政手段,而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房产税才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长久之计。但是鉴于房产税在全国铺开实施难度巨大,因此,首先选取了上海、重庆两市作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两市房产税细则如表3.2所示。 表3.2 上海版、重庆版房产税对比 若当地某居民(一家3口)已有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在1月28日以后若再次购买一套120平方米、均价为3万元的住宅(超过重庆上一年新建商品房均价的3倍) 上海市 重庆市 征收 面积 原来住房及新购住房合计面积(80+120=200平方米)—家庭人数*60平方米(3*60=180平方米)=需要缴纳面积(20平方米) 征收 面积 120平方米 征收 金额 3万元*20平方米*70%(按住房交易价格的70%缴纳)*0.6%=2520元 征收 金额 3万元*120平方米*1%=3.6万元 征收 对象 当地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收房产税。 征收 对象 独栋商品住宅(包括存量及新购);新购高档住房(单位价格较主城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高2倍);在当地无户籍、无工作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普通住宅) 续表3.2 退出 机制 上海市居民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退出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