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时间:2017-06-23 14:1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饮食自古以来就植根于中国文化,不只是民计民生的衡量标杆,也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构成。但是,近年来国内大小食品安全事故却层出不穷,我国食品加工产业中,有78.7%为小作坊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经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传统的食品安全责任,虽然同样可以达到保障目的。 然而在各地的实施具体实施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却业绩惨淡,鲜有建树。黑作坊违规成本低,保险需求小,消费者文权意识弱,虽然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食品安全责任却形同鸡肋,叫好不叫座,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构建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10687 二、选题的意义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截至2015年5月底,全省食药品犯罪共立案查处9000多宗,涉案食品药品货值超过5亿元。全省食品药品犯罪共立案819宗,同比上升55.41%;破案618宗,同比上升73.6%;刑拘1112人,同比上升102.92%。 我国的食品安全市场事故频出,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固然重要,一旦发生事后对受害人的赔付同样是重中之重。而一旦事发,企业很可能没有偿付能力,只能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控处理,预算增多,压力加大。 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因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使用者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保险,是一种针对第三方的赔偿措施。 基于食品安全视角的强制责任保险,可以从很大程度上保障第三者的利益,由国家强制实施,能有效分摊风险,弥补被害人损失,减缓社会压力。 三、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状况 自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交强险”代替。在交强险的长期经营中,保险公司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并且能够通过对法律责任风险发生规律的研究,测算出风险损失率,从而能够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防灾防损措施。 当前,在某些领域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强制责任保险,同时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也对其有所规定。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涉及到强制责任保险内容的主要有四部,分别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炭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建筑法》。此外,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如湖南等省份开始试点对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实施;一些比较特殊职业也实施了强制责任保险。尽管这些法律规范可能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阻碍,但是其存在仍为构建和实施“食强险”制度提供了参照,同时其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也为更好的构建“食强险”制度提供了前车之鉴。 目前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还存在大量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技术标准等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为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建构提供了较为适宜的法律环境。 (二)研究重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构建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构建,需要从多方面下手,即需要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又需要保险行业的积极配合,尤其是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和推行方面,借鉴交强险等强制保险的推行过程,寻找发展思路,完善保险机制,使保险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