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媒体时代明星形象的建构邓超为例(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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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媒体时代明星形象的建构邓超为例(2)

一、明星形象的符号学分析

我们正处在一个被符号统治的时代,而影视明星符号也建构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文化语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关于“明星”的概念有以下两种认识:

  第一,由许南明主编的《电影艺术词典》中有词条“电影明星”,即“在银幕上取得一定艺术成就的或有号召力的男、女电影演员”[许南明主编《电影艺术词典》,中国电影出版社,1986年,第260页。]。这是一种将艺术与商业结合、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视角相融合的界定。

  第二,大众文化理论家约翰·费斯克等人编撰的《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词典》中将“明星”解释为“由于在银幕与其他媒介上的公开表演而出名,并被视为各种文化群体之内与之间重要象征的个体。明星属于现代的、世俗的肖像(icons),是公众从其舞台与银幕之上——与之外——的虚构外貌与表演中产生的种种理想与价值的化身”[约翰·费斯克等著《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词典》(第二版),李彬译注,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270页。]。这个概念指出了明星与其文化群体之间的象征关系。

  我们可以认为,费斯克等人的观点中,将明星看做“各种文化群体之内或之间的重要象征”,“现代的、世俗的肖像”、“理想与价值的化身”就是关于明星形象的符号学观点。明星是现代人的偶像,也是复杂的符号学工程的产物。根据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特的“神话”理论,即在索绪尔指出的“能指指向所指(所指意义),能指+所指=符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符号(能指+所指)指向新的所指(内涵意义)时,就形成了一个神话,而在这个新的指向过程中隐藏了意识形态。比如当我们提到“邓超”这个名字时,它指的只是邓超本人,一个与其他明星相区别的影视明星,此时这个名字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符号;但当我们把邓超与他所建构的俊男才子、卖萌搞笑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时,它就变成承载特殊意义的象征符号,这当中隐藏了商业意识形态,吸引着文化群体购买和消费相应的文化产品和广告。基于大众媒介营造信息环境的能力,邓超所建构出的形象并非邓超本身,但也不能脱离邓超。在被真人秀充斥的今天,较为可行的做法是公众形象建构,即探讨如何塑造公众形象从而使该形象深入人心,赢得更多人的喜爱,它实际上只是一种“伪包装”,并非是基于现成模版的有意塑造,而是基于某一公众形象个人特质,对这种形象做出的延伸和推广。而邓超本身所具有的幽默搞笑的特质,成了明星形象建构的切入点。文献综述

   二、网络新媒体时代明星形象建构的语境

    (一)技术背景: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去中心化”媒介环境

    要在网络新媒体时代进行明星形象建构,就首先要对网络及新媒体的基本特征有所了解。历史上每一次技术的进步,都必然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和传播方式的变革。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实时传输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人人都拥有了自己的传播工具、发声工具,比起大众传播时代有了更多的传播自由。互联网技术的本质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传播技术,具有天然的“反中心”趋向,这种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本质上是传播资源的泛社会化和传播权力的全民化,打破了国家对传播权力的垄断,造就了“去中心化”的媒介环境,带来了人们沟通、交流的便捷化、互动化、即时化和全球化,削弱了传统媒体形象建构的权威,提升了新媒体对于形象建构的效用。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