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说, 实值期权的内在价值为正, 虚值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负, 平价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 但实际上, 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 也无论期权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处于什么水平, 期权的内在价值都必然大于零或等于零, 而不可能为一负值. 这是因为期权赋予买方执行期权与否的选择权, 而没有规定相应的义务, 当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负时, 买方可以选择放弃期权.
期权的内在价值定义为期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也就是期权的买方如果立即执行该期权所能获得的收益. 一种期权有无内在价值以及内在价值的大小, 取决于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标的资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期权的时间价值是指期权的买方购买期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超过该期权内在价值的那部分, 一般以期权的实际价格减去内在价值求得.
在现实的期权交易中, 各种期权通常是以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买卖的, 即使是评价期权或虚值期权, 也会以大于零的价格成交. 期权的买方之所以愿意支付额外的费用, 是因为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标的资产市场价格的变动, 该期权的内在价值得以增加, 使虚值期权或平价期权变为实值期权, 或使实值期权的内在价值进一步提高.
买卖期权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动机: 一种是出于投机赚取最大利润的想法, 因为期权价格的波动将导致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 当然, 同时也面临产生更大损失的风险. 另一种情况是出于对冲风险的考虑. 因为期权的行使不是必须的(期权赋予了其投资者做某事的权利, 但持有者不一定必须行使该权利, 这一特点使得期权不同于远期、期货等金融资产,投资者签署远期和期货合约时的成本为零,但投资者购买一张期权合约必须支付期权费), 所以期权作为投资策略的一个部分, 在对冲风险方面有更大的选择余地.
期权定价就是对这种选择权本身进行定价. 如果这种选择权是可以独立交易的, 那么这个价格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 如果这种选择权不是可以单独交易的(可能是含在产品中, 如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力), 通过定价也可以对这部分的价值有一定的了解, 以便更好地掌握金融资产价值变化的情况.
最早的场内期权是股票期权.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于1973年设立了一个新的交易所期权交易所, 从而拉开了期权交易的序幕.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 期权标的资产逐渐拓展到股票指数、利率和外汇等领域. 目前, 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在期权市场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期权都是在交易所中交易的, 在金融机构与大公司之间直接进行的期权交易也非常普遍, 这种期权交易称为场外期权交易. 场外期权交易的主要特点是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订立期权合约.
期权价格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构成, 因而凡是影响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的因素, 就是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 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行权价格与标的资产价格. 行权价格与标的资产价格是影响期权价格的最主要的因素. 这两种价格的关系不仅决定了期权有午内在价值及内在价值的大小, 而且还决定了有无时间价值和时间价值的大小. 一般而言, 行权价格与标的资产价格之间的差距越大, 时间价值越小; 反之, 则时间价值越大. 这是因为时间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因预期标的资产价格变动引起其内在价值而愿意付出的代价. 当一种期权处于极度实值或极度虚值时, 市场价格变动的空间已很小, 只有在行权价格与标的资产价格非常接近或为平价期权时, 市场价格的变动才有可能增加期权的内在价值, 从而使时间价值随之增大.
(2)权利期间. 权利期间是指期权剩余的有效时间, 即期权成交日至期权到期日的时间,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权利期间越长, 期权价格越高; 反之, 期权价格越低. 这主要是因为权利期间越长, 期权的时间价值越大; 随着权利期间缩短, 时间价值也逐渐减少; 在期权到期日, 权利期间为零, 时间价值也为零. 通常权利期间与时间价值存在同方向但非线性的关系. Black-Scholes方程的求解方法分析及应用(5):http://www.youerw.com/shuxue/lunwen_3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