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十)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为更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十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十二)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十三)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更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等。
(十四)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