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编纂我国《民法典》列为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之一,而编纂一部成功的《民法典》除了需要专门的立法部门努力之外,在法典的思想统一上也离不开各个法学流派的思想交流。本文拟通过对《国法大全》、《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编纂历史进行研究,发掘学派在法典制定背后所作出的贡献,通过对比分析寻找建立体现我国法律文化特色的法学流派的可能性,并希冀我国法学流派的“萌芽”能给我国编纂《民法典》发挥出类似真正法学流派的作用。36332
[毕业论文关键词]法学流派 民法典编纂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Role of Law School in Civil Codification
Abstract:The Party’s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eighteen be clear Civil Codecompilation in China as one of the major decisions about the rule of law, and thecompilation of a successful Civil Code in addition to the the Legislation Departmentdedicated efforts, in the idea of a uniform code also cannot do without various lawschools in the exchange of ideas. This paper on Corpus Juris Civilis, French CivilCode and German Civil Code of the compilation of historical research, explore thelaw school to make contributions in the compilation of code , through the comparativeanalysis of looking for possibilities of establishing law schools reflect the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legal culture, and hope China law school "sprout" to ourcompilation of Civil Code play a similar role in real lawschool.
Key words:law school;civil codification;French Civil Code;German Civil Code
一、引言1
二、国外法学流派与经典民法编纂实证分析研究2
(一)罗马:查士丁尼时期国法大全的编纂2
(二)法国:拿破仑时期法国民法典的编纂4
(三)德国:德民法典的编纂6
三、法学流派与我国民事立法实证分析研究7
(一)我国法学流派的存在研究7
(二)法学流派与我国民事立法互动研究9
四、 法学流派对于我国未来民法典编纂的影响10
结束语12
参考文献13
英文摘要14
一、引言“法者, 治之端也。 ”纵观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我国有一个以宪法为主体,多个部门法辅助的法制体系,多个部门法在宪法的统率下,作用于社会的运行和管理之中。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立法工作改进创新、与时俱进,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在这样的号召之下,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中,《民法典》的编纂也被明确列入其中。我们国家是成文法国家,一个“典”字也表明了法典与单一法律的不同。成文法典也并不意着仅靠其他法律的汇总就能够称为“典”,“典”需要编纂,编纂则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一种加工整理活动,通过内部的否定、融合从而形成一部全新的系统化的新法典,没有这样一步工序,是不能将普通的汇总当做“典”的形成的。现行《民法通则》的实施是在编纂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下对民法领域统一法典工作作出的一种委婉处理方式,它并不能作为我国的《民法典》的代表。一部法典它的内部不仅应当具有相互联系,而且是可以相互制约和转换,也正是由于内在的联系,从而使得整部法典具有缜密的逻辑,这是仅靠汇总整合制定出来的法典所不可比拟的优势。日本学者星野英一曾说:“民法是与宪法并列的法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和构造,而民法规定的是社会的基本理念与构造。”实际上,民法虽然不能达到宪法对于其他子法的地位, 但是作为民事领域立法来看, 其的 “宪法性”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民法典》对于其他的民事领域立法更多的是一种引领与支撑作用,《民法典》可以规定民事活动最基本的规则,规定保障市场运行的最基本制度,加上它作为法典的内在逻辑性和科学性,它能作为支持民事活动顺利进行的最基本法律支撑,也能作为民事活动的普通参与者文护自己权益的工具[1]。《民法典》显得如此重要,主要还因为它强大的私权属性。它不同于《宪法》和其他带有公权力参与的法律,它作为规范私人民事法律活动的法律出现,从出现的那一刻起就展示了它的与众不同。它最大的核心是人们的自愿与平等,这是区别于其他法律最显著特点,它的平等来自民事活动参与者的本身,它的自愿来自民事活动参与者最基本的想法。所以,《民法典》作为一部彰显私权的法律对于我国目前的深化改革工作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它的颁布和实施都将对改革工作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因此,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民事法规典范,是我们亟待完成的任务, 它也将成为衡量我国立法水准和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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