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压缩系数 高程
3 粉质粘土 7.4 29.0 20.0 24 21 0.02 -22.93
4 粉细砂层 5.2 30.9 21 26 24 0.018 -28.13
2.2 设计方案
2.2.1港口水域
2.2.1.1码头前沿顶高程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8.2条,码头前沿顶高程按以下公式确定:
E=DWL+Δw (2-1)
式中:E——码头前沿顶高程(m);
DWL——设计水位(m),根据前述2.1.5取值;
Δw——上水标准的富裕高度(m),根据表5.4.8取值,设计高水位时取2.0m,极端高水位时取0.5m。
对于有掩护码头的前沿高程,按照两种标准计算:
(1)基本标准:E=设计高水位+Δw(取1-2m)=2.23+2=4.23(m)
(2)复合标准:E=极端高水位+Δw(取0-0.5m)=4.9+0.5=5.4(m)所以取5.40m。
2.2.1.2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按设计低水位时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的情况下安全停靠的要求确定。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4.12.1条,由下式计算:
D=T+Z1+Z2+Z3+Z4 (2-2)
Z2=K1H4%-Z1 (2-3)
式中:D——码头前沿设计水深(m);T——设计船型满载吃水(m),取7.42(m);
Z1——龙骨下最小富裕水深(m),取0.3(m);
Z2——波浪富裕深度(m),对于良好掩护情况,可采用式(5.4.12-2)计算,
取0(m);顺浪:Z2≤0.3×1.0-0.3=0;横浪:Z2≤0.7×0.4-0.3=-0.02
Z3—船舶配载不均匀而增加的船尾吃水值(m),液体散货船取0.15(m);Z4—备淤富裕深度(m),有淤积的港口备淤深度取0.4(m);
K1—顺浪取0.3,横浪取0.5-0.7m;
H4%—码头前允许停泊的高度(m)波列累计频率为4%的高,横浪H4%≤0.8(m),顺浪H4%≤1.0(m)
由此计算D=7.42+0.3+0+0.15+0.4=8.27(m)。
2.2.1.3码头前沿底高程
码头前沿底高程=设计低水位-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即-1.96-8.27=-10.23(m)取-10.23m。
2.2.1.4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尺度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3.4条,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可取2倍的设计船型宽度,即2B=2×16.2=32.4(m)(B为设计船宽)。
停泊水域的设计水深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码头前船舶回旋水域尺度
回旋水域布置在码头前方。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3.3条,掩护条件较好,水流不大的码头,回旋水域的直径可取1.5-2.0倍的设计船长。
船舶回旋水域直径按5000吨级船型计算:
2.0×109=218(m)。
回旋水域设计底标高同航道设计底标高。
2.2.1.5进港航道
航道通航水深和设计水深,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6.4.6.1条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