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5)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6。1 确定人数
根据《建规》5。5。21,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4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6。1规定值的30%确定。据悉,该建筑建成主体业务为珠宝销售,和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作用相似,可以用其计算方法计算:
表6。1 商店营业厅的人员密度 (人/m2)
该建筑共四层,一二层面积为2374 m2,三四层面积为2421 m2。人员密度取平均值。可计算得出一二层流动人数为2374x0。515x0。3=366。78人,三四层流动人数为2421x0。465x0。3=337。73人。
6。2 疏散出口宽度计算
对于疏散安全出口的宽度,这里用百人安全指标计算。
可用下列公式:
b=BN/100
式中b:疏散安全出口宽度,m;
B:百人宽度指标,m;
N:人数,人。
表6。2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建筑层数 建筑的耐火极限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楼层 1-2层 0。65 0。75 1。00
3层 0。75 1。00 —
≥4层 1。00 1。25 —
地下楼层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H≤10m 0。75 —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H>10m 1。00 — —
即可得出,一二层安全出口宽度b1=b2=366。78x0。65/100=2。38m,
b3 =337。73x0。75/100=2。50m, b4 =337。73x1/100=3。38m。
6。3疏散出口数量
根据《建规》第5。5。8条的规定: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过计算确定,且不少于两个。由图可知每层设有三个防烟楼梯间,每层中间设有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均大于计算的最大值3。38m。一层部分走道通向中庭。均符合要求。
则楼梯间的疏散数量可分成三股人流,每个楼梯间对应的出口设置为1。5m即可符合要求。
6。4疏散距离
由表可知,此建筑房间内任一点到最近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门到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为:
2800+4445+6307+3692=17244mm=17。244m<22m,符合要求。
故符合规定要求。
6。5 疏散门的结构要求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