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联社发展探析
农村信用联社做为的起步较晚的行业,现已成为了国内金融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信用联社在支持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农村信用社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使自身的经营陷入了重重困难之中,不良的资产标论文网高。亏损面日趋扩大,资产充盈率直线下降。备付率不足。支金投入风险不断暴露及局部出现有挤兑情况。支持农村经济建设的力度下降等因素,都严重地制约了农村信用联社的发展速度,。对此,国家有针对性地对其做也了几点改善措施,具体实施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全国性金融体制
农村信用联社自1996年脱离农行代管后,除县级有联社外,县级以上的地区均没有直接的联系机构,这使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具体的维护,使无论从整体建设还是人员培训上都遇到了很多困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有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要求全国范围面对农村信用社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金融组织体系,以有种于将群众分散。弱小的农村信用社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的集团,提高农村信用社在社会中的信誉度。同时,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还有利于建立全国性的结算体系,化解农村信用社在异地通汇上的困难。另外,这种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及人事部门的管理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水平。并且有利于提高全国性范围内的资金调度,化解资金投资风险。同时还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在空间范围内得到合理的配置。另外,这种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协调国内各信用社之间的关系,维护自身发展的经济利益,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争取更多更有利的政策,沟通农村信用社与全国。甚至国际上的联系等。
二。规范农村信用社的合作
要想使农村信用社有序地发展,首先要对农村信用社的投权设置进行规范,最大化地将愿意加入农村信用社建设,承认农村信用社的各项章程,愿意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农民。企业都发展成为农村信用社成员,争取信用社在农村的覆盖面达到90百分号以上,而在私营企业中占到80百分号以上,在乡村企业经营中占到80百分号以上,提高每一投投金的额度,并且入股的股数不做限制,使大家在农村信用社中的表决权都是平等的,坚持一人一票。一户一票。一企一票的投票原则,对入股多的农民或是企业,能过年终的分红。日常在农村信用社的权益等对其进行回报,从而进一步整顿存款性的股金,对于即分息又分红的存款性股金要加以剔除,对非会员的企业及个人贷款要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费用收取,以此来增加对非会员资格贷款的约束力。另外,还要规范农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信用社全体会员的代表大会,理事会,监管大会的决策。约束权利及作用,通过民主管理的程序,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经营具有科学性,有利于决策的彻底落实。
三。做好资金投入风险的化解工作
在农村信用社出现资金投入风险时,应将风险化解主体定为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出面,利用行政的法律法规。政治舆论。经济等措施,全方面地有效制止挤兑。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要与县联社积极配合为地方政府做好化解工作。另外,各县级城市要建立制度完善的由政府策划的化解风险领导小组,成员有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公安局。宣传部。财政局。广播电视局等等;中国人民银行各县级支行要建立风险信用社资金头寸变化的监测系统,并每日向县政府汇报情况。要制止个别商业银行不适当的带有歧视性的宣传活动。对存在风险的农村信用社进行等级分类。可将信用社风险分为低风险信用社。高风险信用社。高危风险信用社三个级别。对凡是被划到高风险和高危风险的信用社,中国人民银行及县级联社都要对其进行重点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预警信号体系,并派驻联合工作组,并与政府。上一级中国人民银行一起拿出化解方案,以防止挤兑现象的发生。对于那些亏损较严重,存款持续下降的农村社,并存在着有爆发性资金投入风险的信用社要做好及时的重组工作,可以让几个优质型的信用社进行兼并管理,形成一种以优带劣的形式,也可以让其破产来清除风险根源,以便及早化解,防止风险的爆发。
四。做好资金盘活工作
对农村信用联社的发展来说,做好资金的盘活工作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加强内控建设,加强内控,防止新的不良贷款形成。对新增贷款要把好五关“的把控:即责任关。投向关。额度关。期限关。风险关。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掌握企业的最新动态,减少贷款风险。同时,全面推行抵押贷款制度,转移贷款风险。建立贷款基金制度,依据企业贷款的不同发生额及企业产值,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企业贷款中提取风险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一旦发现贷款风险,就用这部分资金来清偿风险贷款。另外,要建立起一系列贷款风险保障机制,企业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得到批准后,则由保险公司依据贷款的金额。期限及信用社评定的企业资信等级和企业类型,向企业按不同保险费率收取相应的保费,并承担归还倒闭。破产企业的贷款和逾期贷款的责任。从而进一步完善放款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同时,通过推广贷款第一责任制。贷款委员会审批制。不良贷款责任追查制。贷款三查制。企业信用评级制等制度,把放款风险控制在贷款发放之前,防止增量资产的进一步恶化现象发生。
另外,依照法律收取相应的贷款金额,以便盘活资产存量,积极地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尽早地落实债权债务制度,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如需要起诉的则要抓紧时间,以免时间长久而导致的债权转移,对私营企业及合资企业来说,应与工商部门进行联系,经常检查法人的资格合规合法性,以免被注销后转移债务。当质押贷款到期时,做好质押物的扣收性工作。选择重点户。赖账户。钉子户。典型户以及贷款手续齐全。有还款能力的作为依法收贷的重点群体,要做到起诉一户。带动一片的经营效果。对一些手续不健全。无质押法律效力的合同不匆忙起诉,尽量做到庭外调解。对起诉判决生效后的贷款,要注意其只有半年的时效,超过时间的则会视为主动放弃债权处理。
五。加强国家的政策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联社的发展除了以上所说的措施外,还要尽早地建立并颁布出合作金融法,用法律的形式来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并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以及政府所给予的优惠政策确定下来,以此来保证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赋予农村信用社统一管理。调动农村资金的管理权限,如代理民政部门的扶贫资金。代理财政的支农资金。代理农发行的乡级粮棉收购资金以及农业开发基金。代理乡级国库等等,扩大农村信用社的社会筹资范围。并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落实国家扶持农业政策而带来的亏损现象及国家财政贴补等。另外,针对农村信用社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应当执行免交所得税。附加税和减交营业税的政策。在减免税收政策付诸实施前,税务部门应允许农村信用社扩大税前列支范围,如尽可能提高该账准备金提取比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提取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除此,中国人民银行要拓展对农村信用社的再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的实施力度,允许农村信用社与其它经营部门的合作融资融券业务。允许其吸收略高于同业利率的存款。针对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所吸收的资金成本高这一利好形势,要大力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存入人民银行资金存款的利率,同时提高农村信用社对非会员放款时的利率是下浮动范围,扩大利差收入,以此来实现农村信用社的稳步发展。
结语: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的目标实现速度。因此,在结合现阶段的实际形式对其进行改革,才能满足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发展。
农村信用联社发展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