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及其特点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在总体上体现为过度依赖内源性融资(即所有者权益和保留盈余),外部融资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具体而言,内源融资是中小企业论文网重要的融资渠道,并且企业的规模越小,内源融资的比重越大,重要性也越强;而外部融资方面,不仅是在间接融资领域存在银行贷款难问题,还表现在其债券。股票的融资渠道不畅。我们可以认为上述现象在中小企业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尽管目前社会资金相对充裕,但无论是间接融资体系还是直接融资市场,都未能对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供给。现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有如下特点:
第一,短期资金融通难度降低,但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由于各地政府的努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有所缓解。但是,现有金融体系只是对中小企业开放了短期信贷业务,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仍严重不足。
第二,大企业融资困难得到缓解,但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在现行金融体系中,多数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大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范围。服务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大中城市资金充裕,但县级以下地域资金匮乏。近年来,信贷资金的分布越来越向大中城市集中,一些县级以下地域甚至出现资金供给空白。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具体成因
当前客观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了制约经济发展的严重瓶颈,深入分析其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缺陷。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一些内在的制度缺陷,多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内控制度不严,报表账册不全或者存在多套报表现象,财务信息披露意识差,缺乏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加大了银行产生不良贷款的风险。
2。中小企业的竞争劣势。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后端,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企业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一旦大企业感到资金紧张,往往通过自身处于产业链前端的优势,将紧张转移给中小企业,造成大企业感冒“,中小企业吃药“状况。
3。资本市场的缺陷。资本市场的深度与广度不够,市场规模远不能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对于服务中小企业而言,问题和矛盾还较突出。
二。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安排。这些政策的实施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长期来看,仅靠增加贷款,恐怕只能是权宜之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若不从金融法律制度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反思与重构,则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制度预期。因此,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与实际融资需求,从加强政府政策支持。资本金融市场完善。规范民间资本运作。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等多方面全方位构建与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援体系。
(一)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
1。财政援助
政府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并实施各种扶持政策和资金援助计划对中小企业给予财政援助。财政援助主要应用于鼓励中小企业吸纳人员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产品出口等。主要援助形式是财政补贴和贷款援助。
2。财政补贴
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全年新增20多亿元。首先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准备金。准备金的资金来源有两个:一是政府财政拨款,可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二是从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发展准备金由政府掌握,重点用于扶持地方产业升级,扶持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事业的发展;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向新办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资助;对中小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贴息;提供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准备金等。
3。税收优惠
制定和规范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设备折旧部分免征增值税;降低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鼓励各界对中小企业投资,凡采购国产设备的,允许其所购设备的进项增值税在投资企业销项税中抵扣,其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一定年限内免征一切税收;对为安置下岗。残疾人员而新办的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风险资本
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是不一样的,那些高风险的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更需要资本性的资金投入,即风险投资或创业资本,而非一般性的银行贷款。针对这种情况,许多国家设立了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资金。
(二)创新金融产品进而完善资本金融体系
在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融资市场的基础之前,必须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创造出符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否则仍难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金融产品的创新,应根据目前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采取审慎的态度,明确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与责任。在贷款形式方面,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依据中小企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各种贷款形式。
在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的金融体系的过程中,银行的作用和地位举足轻重。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生银行。据推算这三家金融机构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约为15百分号,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总额的比重为16百分号左右,其实力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是较弱的。可见,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保证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融资需求应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三)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融资市场
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法律制度完善,最为基本的是,如何通过多层次融资市场的建立,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笔者认为,针对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融资市场,应该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一是鼓励与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在责权利明确的前提下,应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同时,银行可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帮助其规范财务制度,整理资产负债表,建立符合财务规范的现代经营制度。对于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政府还应当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进行引导,发挥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利用其掌握的信息优势,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主渠道作用。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中的弱者,正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目前缺乏专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可以在现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设立相关的部门,来为中小企业服务,或者建立地方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应在现有的证券市场,加快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板块,使其能够从资本市场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创业板的前奏,虽然在2006年终于揭幕的中小企业板在现阶段并没有满足市场的若干预期,但中小企业板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必然使得这个板块在未来的制度创新中显示出越来越蓬勃的生命力。
(四)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国外相关经验表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必须依赖于政府职能的发挥。如美国的小企业局,与全国700多家商业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小企业局为有经验与技术。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商业银行出于安全考虑,一般只开展3~5年的短期贷款,而通过小企业局担保,贷款年限便可延长至25年,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很好的条件。1999年,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贯彻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意图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虽然现行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要求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向担保中心提供一定的抵押或质押作为反担保,其内容和范围适用银行信贷制度规定,从而丧失了政府主导的担保基金的扶持功能,与商业贷款担保无异。尽管这样做的地方政府有其苦衷,旨在维护财政资金投入的安全性,但该矛盾可以从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制度的完善以及保险制度的引入方面加以解决,而不应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
(五)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中小企业要想摆脱融资难的困境,必须从自身做起,增强信用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融资创造有利条件。首先是需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建立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对企业家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保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为申请贷款提供基础依据。中小企业要重视自身资本积累,逐步提高企业资本中自有资金的比例,积极主动与银行。担保公司建立日常的信息沟通机制,为银行了解企业情况创造有利条件。其次是培养和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中小企业必需重视培养和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信用差的状况。特别要注重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资金市场的融资运作人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适当创新融资方式。三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要改变中小企业普遍集中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落后。缺乏投资吸引力的弱点。
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法律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