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知识共享的博弈分析
一。引言
随着理论的发展和企业界的实践,出现了两个困绕着知识管理的进一步推行的难题:其一,当今企业日益盛行独立负责项目的项目组,各项目组成员之间基本上各自为政。互不干预,重复处理项目中类似问题的现象不断发生,但总不见各项目组成员相互之间共享知论文网识和分享经验,因而也就谈不上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其二,随着企业的成长,企业不断地招聘一批批新员工补充新空缺,可总是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究其原因,原来的项目组成员对新员工的加入有抗拒心理,总担心新加入的员工会影响到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如果跟新员工分享了自己的知识,企业又不对自己进行相应的奖励,因而知识分享在新老员工之间无法进行。本文将从理论上利用博弈论来寻求企业员工知识共享的平衡点和解决方案,并论证解决方案的合理性。
二。知识共享的博弈分析
博弈论主要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当一个决策者在决策时受其他因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又能影响其他因素(尤其是人的因素)的决策。而动态博弈是指博弈参与者的行动有先后顺序,而且后行动者的行动是在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之后进行。动态博弈的根本特征是各博弈方不是同时,而是先后。依次进行选择或行动,这是与静态博弈的根本区别。
由于动态博弈所研究的决策问题的参与者行为有先后次序,起后行为者在自己行为之前能观察到其他参与者的行为,这意味着,动态博弈中各博弈方在关于博弈进程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后行为的博弈方有更多的信息帮助自己选择行为。一般来说,这是后行为方的有利条件,因为他们可减少决策的盲目性,有针对性的选择合理的行为。
动态博弈中有某些(一般不是全部)轮到行为的博弈方并不完全清楚此前行为的其他博弈方都做出了怎样的选择,博弈的进程究竟如何,对博弈进程没有完全的知识或了解。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称这种博弈方为具有不完全信息“的。相应的,把完全了解自己行为之前的博弈过程方称为具有完全信息“的。如果在动态博弈中的所有博弈方都是具有完美信息的,则称其为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
员工一般不具备依靠自己的技术和设备,利用这项知识单独创造新价值的能力,它必须根据本身利益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将自己拥有的这项知识与其他员工共享,并利用这项知识创造新的价值,而且员工按照一定比例,获取知识创新价值中的一部分回报。另一方面,其他员工根据获取这项知识的学习成本与知识创新价值的比较,确定是否接受员工的提议,接受这项知识,并利用这项知识创造更大的价值。寻求学习成本与知识收益的平衡点,员工寻找知识损失与补偿的平衡点,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多个阶段的动态博弈。员工和企业在作决策的时候,都很清楚对方的策略和效用函数,对博弈过程中对方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效用函数有准确的信息,属于完全且完美信息。因此,员工知识共享过程是一个典型的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过程。
动态博弈中一个博弈方的一次行为称为一个阶段“。由于每个博弈方在动态博弈中都不止一次行为,因此,每个博弈方在一个动态博弈中就可能有多个甚至许多个。无限个博弈阶段。完美所关心的博弈结果不是取决于博弈方某个阶段的行为,而是取决于他们整个博弈过程中的行为,因此讨论的各博弈方在这些动态博弈中决策的全部内容,即各博弈方在每次轮到行为时,针对每种可能的情况如何选择完整的行动计划,这种行动计划称为博弈方的策略“。
1。博弈过程的分析
前提假设:参与人是非合作的。理性的;博弈双方均采取积极行动获得的支付要远远高于消极不作为获得的支付。在博弈过程中,第一阶段是员工根据知识的相对性,选择合适的对象并决定是否将知识共享给对方。员工会向企业或明或暗地提出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获取将来知识创新价值的回报。第二阶段,其他员工在先前员工采取行动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反应,选择自己的行动。假设在博弈过程中,员工与员工之间具有完全的行为理性且拥有完全的信息。
2。博弈模型(见图1)的创建
在员工之间的博弈模型中,员工通过自己对运作流程的了解,获取知识,但自己不能利用这项知识创造价值,只有根据此知识的相对性,寻求企业使用这项知识创造价值,然后与企业分享知识创新价值的回报。
第一阶段,员工A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员工A有权选取最好的时机共享知识,但知识又有很强的时效性,不与员工B共享,可能会丧失知识创造新价值的机会收益;另一方面,知识的学习成本也需要考虑,将知识共享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已得利益。员工A此时有两种策略:不共享知识或共享知识。
第二阶段,员工B对第一阶段中员工A的决策具有完全信息。根据员工A的决策做出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选择。员工A如果选择不向员工B共享知识,员工B有两种策略:自学或不自学。那么,是否会根据自身的需要,自学这项知识?如果选择不自学,该项知识没有创造价值,各自的效用函数值都为0(从长远来说,会影响公司运作效率,但此处暂不列入考虑);如果愿意花费学习成本C0,获得这项知识,并利用此知识创造价值V,则其效用是V-C0,这时知识被其他公司的竞争对手获得,员工A丧失了机会收益P0。如果员工A选择向员工B共享知识,同时提出要按?琢比例获取知识创新价值的回报。此时员工B有两种策略:同意或不同意。如果选择同意共享,并按?琢比例与员工A分享收益,此时,员工A向员工B共享知识过程中,消耗本身的共享成本为C2,员工B从员工A处学习知识的学习成本为C1,则员工B的效用函数为(1-?琢)V-C1,员工A的效用函数为?琢V-C2。员工B的另一种决策是不同意共享,此时,员工B又有两种选择:自学或不自学。要么根本不学这项知识,员工A。B之间的效用函数值都为0;要么自己学习这项知识,并利用此知识创造价值V,则员工B的效用是V-C0,如果这时知识被其他公司的竞争对手获得,员工A丧失了机会收益P0。
三。知识共享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
研究图1可以发现,员工之间的博弈是一个有限完美信息的动态博弈,该博弈的过程包括四个决策结,每个决策结都是单独的信息集,每一个决策结都开始一个子博弈;因此,原博弈包括两个子博弈。最后阶段,知识得到共享与否是一个单人博弈。对于这种含有子博弈的动态博弈问题,采用逆向归纳法来寻求合理的均衡解。
四。结论
第一,某项知识的自学成本与知识共享过程中双方耗费成本的大小关系,成为实现知识共享的决定性因素。第二,当共享过程中的知识共享双方花费的总成本比较小时,就具备了发生知识共享的先决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之间通过交流,确定合适的?琢值,促使知识共享过程的发生,实现知识的创新价值。第三,当自学成本比较小时,员工也会选择自己学习这项知识,并实现知识价值,而不会选择接受分享收益的要求。因此,在员工之间的合作博弈过程中,明确各种知识学习成本的关系,是判断能否达到博弈均衡,实现知识共享的关键。经过研究,博弈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由于知识链中的员工之间知识共享是一个多阶段的动态博弈,而在博弈过程中信息存在着不对称,提供知识的员工与接受知识的员工相比,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有可能由于其隐行动导致隐状态,对接受知识的员工发出伪信息,导致接受知识的员工决策错误。本文主要是通过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员工之间知识共享的博弈过程,再利用逆推归纳法求得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解,从而获得促使员工之间知识共享的条件,为解决实际工作中知识共享激励机制不足。知识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共享动力匮乏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以合适?琢V的方案激励员工之间进行知识共享,揭示了员工之间通过知识共享。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实质。
企业员工知识共享的博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