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如下:
P_i=C_i/S
式中,Pi为污染物单因子叔叔;Ci为实测浓度,mg/kg;S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Pi<1则表明未受污染,Pi>1则表示已经收到污染,Pi指数越大,说明受到的污染越严重。
单因子指数法可以判断出环境中的主要污染元素,但环境是个复杂的系统,环境污染通常是由多个污染元素复合污染导致的,因此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单一元素污染特定区域的评价,单因子指数法是其他环境质量分级、环境质量指数和综合评价的基础[14]。
2。3。2 尼梅罗综合指数法
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只能分别反映各个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不能全面、综合地反映土壤的污染程度,因此当评定区域内土壤质量作为一个整体与外区域土壤质量比较,或土壤同时被多种重金属元素污染时,需将单因子污染指数按一定方法综合起来进行评价,即应用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重金属元素综合污染评价采用兼顾单元素污染指数平均值和最大值的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15]。
计算公式如下:论文网
I=√((Pi_最大^2+〖(1/n ∑▒Pi)〗^2)/2)
式中,I 为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Pi为土壤中i元素标准化污染指数(污染物单因子指数);Pi最大而所有元素污染指数中的最大值。
尼梅罗综合指数法的计算公式中含有评价参数中最大的单项污染分指数,其突出了污染指数最大的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和作用。
2。3。3 污染负荷指数法
污染负荷指数法是Tomlinson等在从事重金属污染水平的分级研究中提出来的一种评价方法,该方法被广泛运用在土壤和河流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的评价[16]。某一点的污染负荷指数的公式如下:
F_i=C_i/C_Oi
I_PL=√(n&F_1×F_2×F_3∙∙∙F_n )
式中,Fi为元素i的最高污染系数; Ci为元素i的实测含量,mg/kg;COi为元素i的评价标准,即背景值,一般选用全球页岩平均值作为重金属的评价标准,mg/kg;IPL为某一点的污染负荷指数;n为评价元素的个数。
某一区域的污染负荷指数为:
I_PLzone=√(n&I_PL1×I_PL2×I_PL3∙∙∙I_PLn )
式中,IPLzone为区域污染负荷指数;n为评价点的个数(即采样点的个数)。
污染负荷指数法有点是该指数由评价区域所包含的多种重金属成分共同构成,并使用了求积的统计法[17]。通过这种方法对整个区域各个点位各种重金属进行了定量评价,并对各个点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指出对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元素和各种元素对环境污染的贡献程度,能避免污染指数加和关系造成的对评价结果歪曲的现象,并对任意给定的区域进行定量的判断,但该方法没有考虑不同污染物源所引起的背景差别。
2。3。4生态风险指数法
生态危害指数法由瑞典科学家 Hankanson 根据重金属的性质和环境行为特点提出的,是一种定量地计算土壤或沉积物中重金属生态危害的方法.该方法最初是为了评价表层沉积物中重金属的生态风险水平,目前也广泛应用于评价土壤中重金属的生态风险水平。为了使区域质量评价更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Hakanson 从重金属的生物毒性角度出发建议对重金属元素进行评价[18]。公式如下:
式中,RI——生态危害指数,Ei——重金属i的生态危害系数,Ti——为重金属i的毒性系数,Cis——底泥表层重金属i的测定值,Cin为重金属i的参比值,本方法采用中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中上海市土壤背景值的数据。
由于分别计算 Ei与RI的数值,因此生态风险指数法的计算结果不仅能够反应单一重金属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还能够说明多种重金属并存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综合影响程度[19]。更由于Ei与RI的计算结果具有明确的划分等级标准,因而不同区域和时段的生态风险的评价结果之前也具有可比性[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