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mg L-1)[24]
参数标准限值
I类II类III类IV类V类
溶解氧(DO)≥饱和率90%(或7。5)6532
化学需氧量(CODCr)≤1515203040
总磷(TP)≤0。020。10。20。30。4
氨氮(NH3-N)≤0。150。51。01。52。0
同时,分别采用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法[25]和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26]、单因子水质评价法[27]、综合污染指数法[28]对余杭塘河水质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如下:
(1)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法
Pi = X1·X2·X3(1)
式中:Pi为第i项因子水质指数;X1表示的是某一水质指标水质类别;X2表示位于某一测量数据在水质类别中距下限值的位置;X3表示该单项水质类别与水环境功能区的比较结果。
a)非DO指标X2(式(2)):
X_2=(ρ_i-ρ_ik下)/(ρ_ik上-ρ_ik下 )10(2)
其中: ρ_i为第i项实测质量浓度;ρ_ik下为第i项第k类水标准区间浓度的最低值;ρ_ik上为第i项第k类水标准区间浓度的最高值,k = X1。
b)DO指标X_2(式(3)):论文网
X_2=(ρ_DOk上-ρ_DO)/(ρ_DOk上-ρ_DOk下 )10 (3)
式中: ρ_DO为DO的实测质量浓度; ρ_DOk上为第k类DO质量浓度区间最高值,ρ_DOk下为第k类DO浓度区间最低值,k = X1。
c)水质劣于或等于V类水上限值时X_1。X_2的确定:
X_1。X_2=6+(ρ_i-ρ_i5上)/ρ_i5上 (4)
式中:ρ_i5上为第i项v类水质量浓度上限值。
d)DO单项指标劣于或等于V类水时,
X_1。X_2= 6+(ρ_(DO,5下)-ρ_DO)/ρ_(DO,5下) m(5)
式中: ρ_DO为溶解氧实测质量浓度; ρ_(DO,5下)为DO V类水质量浓度最低值,ρ_(DO,5下)=2。0mgL^(-1);m为修正系数,研究中取m = 4。
e)X_3的确定
X_3主要是判断该单项水质类别是否劣于水环境功能区,有 X3 = 0(水质类别优于功能区类别),X3 =〖 X〗_1-f_i(水质类别比水功能区差且X_2不为零),X_3=〖X_1-f〗_(i-1)(水质类别比水功能区差且X_2为零)式中: f_i为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2)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
I_wq=X_1。X_2 X_3 X_4(6)
I_wq是水质综合指数,〖 X〗_1是河流的水质综合类别; X_2是综合水质在X_1类水质变化区间内所处位置;X_3为综合评价中,比水环境功能区差的单项指标个数; X_4为综合水质类别是否劣于水体功能区类别。
公式为:
X_1。X_2= 1/m (P_1^'+P_2^'+⋯+P_m^')(7)
式中:m为参加综合评价的单项水质指标的个数;P_1^' 、P_2^' 、P_m^'分别为第1、2 … m个水质因子的单因子水质指数。
(3)单因子水质评价法
Q = max (Qi)(8)
式中:Q为单因子评价水质综合级别;Qi为评价参数i的水质级别;max为取i项水质参数中评价出的水质最差的一项。
(4)综合污染指数法
Pj = ∑_(i=1)^n▒P_ij (9)
Pij = C_ij/C_io (10)
式中:Pj为某一断面水质指数;Pij为某污染物的水质指数,当Pij≤1时,表示未受污染,当Pij>1时,表示已受到污染,且Pij值越大,表示受到污染越严重;Cij为某污染物实测浓度平均值;Ci0为某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值。
溶解氧污染指数的计算比较特殊,它与一般污染物的计算方法呈倒数关系,亦称倒数计算[29]。
PDO = (1/C)⁄(1/C_O ) = C_0/C(11)文献综述
式中:C为溶解氧实测浓度值;C0为溶解氧的评价标准值。
依据污染分担率的值而划分地表水污染类型,能比较直观地反映地表水的主要污染特点,且名称能为大众所接受,简单易行,有推广应用价值[30-31]。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