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以下简称ASD)是根据典型自闭症(Autism)的核心症状进行扩展定义的一种神经发育障碍(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ND),包括典型自闭症、阿斯伯格综合征(Asperger Syndrome, AS)以及待分类的广泛性发育障碍(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 PDD-NOS)[1]。美国精神医学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PA)在2013年5月制定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以下简称DSM-5)中,更新了ASD的诊断标准,将原ASD三大缺陷领域中的“社会互动”和“语言沟通”合并为“社会交往”,与“刻板/重复性行为”一起构成DSM-5中ASD的两大新诊断领域 [2]。
目前,ASD病因不明、病程持续时间长且无法治愈,其发病率也逐年升高并增长迅速。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2013年报道:2010年以来,全球ASD发病率创下新高——约1:160,也就是说,在全球大概每160 人中就有一人罹患此病[3]。随着发病率的不断升高,ASD正在并将持续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因此对ASD病因的探讨以及如何对ASD进行有效干预已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难题之一。
1。1。2 共病与多重障碍
共病(comorbidity),也称共存疾病(comorbid conditions),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伴随疾病,是指同一个体同时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障碍[4],并且这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障碍由一个潜在的共同病因导致或是一种障碍导致另一种障碍的发生[5]。论文网
多重障碍(Multiple Disabilities),也称作多重残疾、多重缺陷、综合残疾。是指生理、心理或感官上两种或两种以上障碍合并出现的状况(如智力落后兼肢体残疾等)。我国台湾地区《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别原则与鉴别基准》(2002)中将多重障碍定义为:多重障碍,指具两种以上不具连带关系且非源于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碍而影响学习者。故我们可以认为,多重障碍是指人的生理、心理或感官上两种或两种以上障碍合并出现的状况,并且这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障碍不具有连带关系且非源于同一原因[6]。
由此可以看出共病与多重障碍的最大区别在于同一个体同时出现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障碍是否具有连带关系、是否具有同源性。
1。2 相关研究概述
1。3 问题提出
随着ASD发病率的不断升高,近年来,共病研究逐渐受到重视。但通过阅读国内相关文献发现,我国关于ASD儿童的共病研究更加倾向于其中的某一方面,较为单一,缺乏整体认识,而从整体上理解ASD的共病情况对于其教育和康复实践都非常重要。文献综述
故本次调查研究根据前人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将ASD共病类型分为共存的精神问题(包括智力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情绪障碍、焦虑障碍)以及共存的躯体问题(包括自伤行为、睡眠问题、饮食问题、如厕问题),以杭州市区的两所特殊学校为例,对已被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明确诊断为患有ASD的21名7~12岁儿童进行共病现状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直接观察与半结构化访谈相结合,对调查对象的档案资料进行研究,从而对ASD儿童共病现状有一个更加明确的认识。
本次调查研究提出以下假设:①共病现象在ASD儿童中普遍存在;②智力障碍在ASD共病类型中比例最高;③共病对ASD儿童影响较大且为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