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幼儿告状行为指:“幼儿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为自己受到来自同伴某一方面的侵犯,或者发现同伴的某种行为与幼儿园集体规则、教师的某项规则不相符合时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这种行为的突出目的是借助教师权威的影响,约束、改变、阻止同伴的行为。”如小七班开展区域游戏时,一个小朋友豆豆几次向老师告状:某某小朋友欺负他,抢走了他的东西。因为被同伴抢了自己的玩具,豆豆向老师求助的言语行为就是告状行为。
小班幼儿理解能力、分辨能力较差,加之刚入园,对社会生活不熟悉,因此幼儿的行为意识较差,行为习惯尚未养成。小班幼儿告状行为出现的原因容易分析,且在这一时期告状行为的发生率较高,便于观察、记录和统计。告状行为是行为习惯中的一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对儿童入小学、中学以后的发展有长期的、重要的影响,及早的发现幼儿道德思想上的误区,并对其矫正,有助于幼儿是非观念的树立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利于幼儿入小学、中学以后的健康发展。小班幼儿正处于行为习惯养成的开始时期,有较大的可塑性,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若能在这一时期就得到及时的强化,则有助于这个孩子今后在这方面形成永久的好习惯。幼儿告状行为的频繁发生不仅影响了教师的正常工作,而且往往会因教师的处理不当影响幼儿心理发展和与人交往能力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幼儿园小班告状行为的表现特点、影响因素进行探讨,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引导幼儿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幼儿以后的人际交往和适应社会打下基础,还可以改善师幼之间、幼儿与同伴之间的关系。
3 小班幼儿告状行为的表现
告状行为的发生没有固定的时间段和地点,晨间活动、用餐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中都会有幼儿向老师告状。小班幼儿的告状行为出现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与自己有关的,主要表现在争抢玩具的纠纷中,也就是没有抢到玩具或是自己的玩具被抢走时,幼儿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老师告状,是儿童自我的体现。还有一种是与自己无关的,表现在同伴对班级常规是否遵守、行为习惯是否正确上。笔者通过自然观察和记录小班幼儿告状的动机和表现,概括告状行为有以下六种类型:
3.1 求助型告状
这种类型的告状是指当幼儿受到同伴侵犯或者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自身缺乏安全感,为求得教师公正解决纠纷或保护而产生的告状行为。如小七班一个小朋友在玩桌面游戏时,被旁边的同伴抢走了积木玩具,然后他向老师告状,希望可以重新拿到玩具,而不是要老师去惩罚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