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拖是将拖船系绑于被拖船舶的尾部舷边,因此绑拖是船靠船的拖带作业。有着船队实际长度减短、操控行驶时更为灵活等优点。适用于协助驳船靠离码头,以及在港内和江河狭窄航道中的拖带等作业。在锚地和港口中,此方法也被广泛使用。
首拖的主要作业形式为全回转导管螺旋桨港作拖轮,常被用在协助大型船舶驶离码头[3]。
吊拖又被叫做尾拖,把拖船与被拖船距离拉大,使拖船至于前方,利用拖缆牵引被拖船。如果拖缆的总长高于拖船总长度的七倍以上,则吊拖船组的航行阻力会比绑拖船组更小。若是在海上进行拖带工作,拖缆的总长度不可以小于200米[4]。拖缆的长度应随着被拖船舶的大小以及拖航行驶速度的快慢而加长或减短。其中气候现象,也影响着拖缆应调控的长度。吊拖法在拖船的牵引力上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适合在海上进行距离较远的拖带工作,因此吊拖法是目前在海上进行拖航作业的主要方法。
1.2 我国拖带系统现状
1.3 拖带系统未来的发展趋势
1.4 海上拖航阻力的估算方法
在进行拖航作业时,关于拖航力的计算方法,要在规定范围内的拖航航线作为主要数据,在不限制行驶速度的拖航区域内,应在风速等于20m/s[8](风从船首成30°角方向吹来),船首水流速度为0.5m/s,有义波高(H1/3)为5m条件下,所受力要维持在被拖船的航驶方向[9]。
在稳定水流中的形式速率应:拖带常规型线的被拖船舶时,应不小于6kn(节);拖带特殊线型的被拖船舶(如浮船坞、起重船等)或半潜钻井平台时,应不小于5kn(节);拖带自升式钻井平台及其他水上建筑物时应不小于4kN(节)[10]。
海上拖航的总阻力: [11] (1-1)
式中 :
:被拖船舶或被拖物的摩擦阻力(kN) : 被拖船舶或被拖物的剩 余阻力(kN)
:拖船的摩擦阻力(kN) :拖船的剩余阻力(kN)
:船舶或水上建筑物的水下湿表面积(m2) : 拖航速度(m/s)
:方形系数 : 浸水船中横剖面积(mm2)
湿表面积 如无详细资料可按如下方法求得:
一般船舶: (1-2)
运输驳船、首尾有线性变化的箱形船: (1-3)
无线性变化的箱形船及其他水上建筑: (1-4)
式中 、 、 :分别为船长、船宽和拖航吃水(m) : 方形系数
拖船阻力 和 可使用拖船的设计资料,如无资料时也可按上述被拖船的近似公式计算[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