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巨大不等式”的表现
前文中我们提到,由于“巨大不等式”的存在,在获取和排出两端不平衡的存在,使得企业作为生产者在创造价值时的消耗并没有完全得到补偿。因而在现有的会计核算中依然存在着形式上公平公正合理,但实质上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核算,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在会计核算和模型建立中,排斥了“利用却未付出成本”的“自然资产”的核算,在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中也未将其纳入会计核算体系,这一部分“自然资源”主要包括空气资源、水能资源等可循环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因为对这些自然资源的利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无需付出成本,所以企业并未将其作为生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计量和核算,这从根本上否认了这一部分资源消耗的存在。
②在实行“环境成本”核算的情况下,由于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带来的不可再生生产废弃物的存在,企业进行环境成本核算时并不能够进行完善的环境补偿,使得一部分需要由企业进行补偿的环境问题负担转嫁给了社会,同时这一部分负担在社会上也没有得到有效分配,从而导致了社会负担的加重。由于这一现象的存在,一部分企业表面上成本降低,利润增高,但如果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的角度来看,这部分企业非但没有这么高的盈利,甚至有部分企业还存在亏损现象。这种现象如果长期存在的话,从长远来看,不仅会影响企业自身发展,也会成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负担。
③在国民生产总值(GNP)方面,它反映的是一个笼统的收入和商品概念,现在已经改用术语GNI(国民总收入),即为原来的国民生产总值(GNP)。GNP的计算方式有三种,理论上计算结果一致,国际现行的通用方法为FPA,有如下计算公式:
Q1P1+Q2P2+…+QnPn=国民生产总值
其中Q代表各种劳务与最终产品,P代表劳务与最终产品价格。
由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在生产成本得到完全核算并反映到劳务和最终产品价格当中去的时候,这个公式是完全反应产值增长的。但问题就在于,在现行的生产成本会计核算中能否将生产成本完全计入。由于上文我们已经论述过,在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中,生产所消耗资源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计量,其中忽略了部分自然资源消耗和生产过程中环境问题补偿,所以这会在国家宏观经济测试中造成一定的误差,从而影响到对国民经济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决策。
因此,从宏观角度来看,“巨大不等式”两端的不平衡仍然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生产过程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仍然需要进行有效的补偿。回归到“巨大不等式”本身,就是要将该不等式排出端的非市场经济行为转变为市场经济行为,从而与获取端的市场经济行为达成一致,所以我们就需要对排出端进行有效且完善的环境成本构成确认。所以在本文中提出,完善环境成本构成确认,需要从生产消耗自然资源(尤其指不会造成损害的可再生自然资源)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尤其指潜在和不可物化的环境损害)入手,寻找合适的观察角度,找出恰当的计量方法,对现行的环境成本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
3 基于循环经济的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构成
如果说对“巨大不等式”的研究是为了从宏观角度对完善环境成本确认方法的思考,那么接下来我们将具体到煤炭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对环境补偿分摊的思考,从相对微观的角度,通过对煤炭企业在上文提到过的循环经济理论中的研究,探寻企业在环境补偿分摊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完善提出建议。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