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以债务转为资本时税法对会计计提的减值损失也不予承认 9
4.3 以更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清偿时会计确认的重组收益大于税法确认的重组利得 9
4.4 组合形式的债务清偿会计处理税务处理趋同 11
5 实例分析 11
5.1 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置和税务处置的区别 12
5.2 在税务处置与会计处置上债务重组交易特殊性的区别 13
5.3 债务人偿还债务既有股权付出,又有非股权付出时的处置 14
结 论 15
参考文献 16
致 谢 17
1 引言
债务重组在我国当前经济的科学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光能改良企业在内部的债务布局,降低企业沉重的债务负担,还能防止因为过多的消耗资源导致企业破产。债务重组的收益在一般情况下使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得到,按照规定应当归纳于当期损益之中。资产公允价值、债务重组收益、债务估测等债务重组的处理手段是准则实行中需注意的。本期的利得和计入当期的损失在我国现行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本期的利得包括债务人所获得的债务重组收益,当然其损失也应该归纳于当期损益中。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有关会计重组和税务重组的规定逐渐趋于相同,但并不能认为它们完全一致。作为企业处理债务重组的两种重要方法,相关人员必须明确其异同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1]。本文便是针对新准则下重组债务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两种方法的不同提出疑问进行分析研究的。
2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新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2.1 新准则债务重组的方式
第一,用货币来还清欠款,欠债的人要符合金融负债最终停止规定的要求时,最终停止定为债务重组,还要让重组债务的账面上和实际上交易货币二者间的金额差,放入当期损益。用现金把债务还清,一般性是指将小于债务的现金作为债务相等的价值来偿清,反之则不是债务重组[2]。
第二,把所欠的债转变成资本,总言之就是欠债的人把所欠的债当成是货币来进行债务重组。通俗来讲,把所欠的债变成为资本是通过债务人的位置看的,站在债权人的角度则是债权转为股权。
第三,以更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说的是更改债务的其他条件来还清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比如把债务的本金减少或者减少债务的利息、把债务的还债期限变长等。
第四,用上述的三种方法来组成的混合,利用上面的方法共同来还清债务的重组情势。如用一部分的债务来作为资产还债,将其余部分转化为本钱,以换取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偿清某项债务[3]。
2.2 新准则债务重组的内容
债务重组在一定情况下也被称为债务的重新整理,宏观情况下,只有涉及到债务条件修改的事项都是债务重组[4]。一般情况下,作出妥协的债权人包括:债务的本金或应当获得利息收入等债务的债权人,为债务人减少其应当支付的利息等。
对于理解债务重组,应注意一下几点:
(1)债务人在财政上呈现十分困难的情况,如债务人在经营上发生资金运转困难或者一些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办法依照最初写好的约定来偿还债务,这时就需要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