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完善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准则 14
5。3 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 15
结 论 16
致 谢 17
参考文献 18
新准则下其他综合收益相关问题研究
0 引言
现今社会,我国市场经济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资本市场也随着逐渐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也逐渐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所以,关于综合收益的传统列报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求,这也给公司增加了操纵公司收益的可能性,造成了收益状况的不真实。为了紧跟国际准则的步伐,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2009),对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进行了引入。而最近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即CAS30(2014))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进行了阐述,同时列明了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这项规定使得会计人员更清楚地了解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避免了业务核算时,出现认识不清、错漏报的状况,从而影响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然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发现,仍有些许问题存在。所以,本文从其他综合收益的理论分析入手,具体阐述其会计处理方式,并尝试对其在列报与披露上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希望提出解决方法,以期提高列报的质量,增强报表信息的有效性。论文网
1 其他综合收益相关理论概述
1。1 其他综合收益基础理论
1。1。1 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
2009年,《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简称OCI)作为一种利得和亏损,企业在其产生的当期不予以确认,但会在未来的会计期间对其进行确认,此时对其进行确认时伴随发生的所得税额也需要被考虑。后来为了与国外的准则接轨,紧跟其步伐,我国在2014年1月份对准则作出了修订。于是CAS30(2014)应运而生了,新标准在原先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含义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CAS30(2014)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是这样规定的,为“遵循有关会计准则规定,没有在该期损益中列示出来的各类利得和损失”[1]。CAS30(2014)对OCI的定义和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其的解释是相同的,指的是在对当期的损益进行核算时,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规定,没有核算出的损失和利得。对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采用的公式为:[1]。从这些准则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它首先是一损益项目;其次,在现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目前还没有核算出来的当期损益。所以,当提到OCI时,大部分人对它的基本概念还是较为模棱两可的。但从上述准则规定来看,发现与之前我们了解到的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损益基本上一致。
1。1。2 其他综合收益的特点
经过对OCI概念分析,得出它三个特征:
(1)不计入当期损益。OCI在发生的期间,可能因为不满足某些确认标准、或者准则不允许的原因,不得计入当期损益,却会对当期所有者权益造成影响。但后期,依据相关准则,大部分就会转到损益当中,进而计入到利润表中。
(2)是一种利得和亏损,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是因非权益性交易产生的,而除它之外的综合收益都是因权益性投资造成的[1]。
(3)需依据其他准则确认与计量。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发生的交易事项是比较复杂多变的且难以穷尽,其他全面收益的来源也是比较多方面的,对其确认与计量需依据相应的会计准则。所以,造成的结果就是,人们很难对其确认与计量的方法形成统一意见。所以,为了使其他综合收益相关信息的可比性得以提高,我们应该对其概念进行准确分析,然后为其提供一个统一的分类和列报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