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意大利幼儿教育家玛利娅·蒙台梭利提出了混龄教育理念,至此,国内外教育工作者开始致力于混龄教育的相关研究中。而中国开展混龄教育的相关研究主要历经了以下的发展阶段:(1)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1。萌芽阶段,在该阶段鲜有研究,被误认为混合班有关;(2)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兴起阶段,我国开始着手于混龄教育的研究;(3)21世纪初到现在的发展阶段,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推动混龄教育的深入发展。 90200
当然,混龄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的。皮亚杰的认知冲突理论和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为混龄教育的开展和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的保障。皮亚杰认为儿童需要有与同伴和环境互动的机会来促进自身的学习。而不同年龄的儿童在交往的过程中遇到认知冲突的时候,这时候需要儿童自我调整,开始接纳和适用同伴,从而获得不同的信息。 而混龄教育实施就是需要幼儿去同化和顺应因理解不同而展现的新信息。而维果茨基相信,对于幼儿来说,参与更成熟的社会成员的活动有助于儿童掌握活动的规律,并将其转化成有意义的活动思维方式。 论文网
在两者的理论基础上,国内外的教育工作者从不同维度研究混龄教育,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出发获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吴小平、陈燕郊从游戏交往的视角研究了混龄教育,得出了中年龄段幼儿最受欢迎,大年龄段幼儿次之,而低年龄段幼儿最不受欢迎的结论。 王燕兰、张司仪、张春美从混龄教育的环境入手,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幼儿的个体性差异、性别差异以及教育在实施过程中的多样性要求混龄教育的环境存在异质性。 吴育红从混龄教育活动类型中的区域活动展开调查,通过研究发现利用区域开放的空间设置可以提高混龄交往的频率。 余红梅另辟蹊径,找准幼儿情感与行为的角度,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通过大量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她得出了混龄教育可以为幼儿提更多的情感体验机会,能够促进幼儿的学习主动性,提高自身的社交技能。
2责任行为研究现状分析
通过大量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笔者发现关于责任行为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的观念迥乎不同。有学者认为责任行为作为利他行为的一部分,是构成人性的基本成分之一;而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规范和社会习俗会影响到一个人的责任行为。而不同的观念引起了无数的教育工作者从不同角度来研究责任行为,得到了不同范畴的结论。
Goodnow等人通过对以往研究的回顾,提出了儿童的家庭责任行为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直接原因责任行为;(2)自我调节责任行为;(3)持续的责任行为。 卢乐珍和刘晓东通过对北京、河北、四川等六个地区幼儿的道德进行调查分析后得到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字道德行为和责任行为的发展上是不同的,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当然,有学者从责任行为的类别展开进行研究,获得了对应的结论。如,李洪曾对幼儿的责任行为进行了划分,根据责任对象的不同将责任分为对己责任、对家庭责任、对团队责任和对社会责任四类。 陈红兵、申继亮曾探究了男女性别差异在学习责任心发展上的影响,结果显示学生学业责任观念四级水平的分布存在非常显著的性别差异,主要体现在内化顺从水平和积极主动水平上女生比例高于男生,而半主动水平上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刘朝燕从儿童责任行为与家庭因素的角度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责任行为与是否是独生子女情况上存在着一定的关联,研究表明独生子女除了在自我责任行为维度上与非独生子女存在差异,在其他维度和总分上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杨丽珠等人通过研究幼儿活动类型对培养幼儿的责任行为的影响,归纳出教育活动能有效地促进小、中、大班幼儿责任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