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是公司的治理机制的基础。股权结构的配置特征反映了企业内、外部股东的利益分配机制及其所承担风险的种类与大小,决定了公司的组织与治理结构。国际、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及社会责任披露的关系进行了研究。83002
1股权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研究
会计信息披露影响着不同类型的股东对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股东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其控制权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产生影响。国内外学者主要从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管理层持股、机构投资者持股这四个方面分析了不同类型的股东持股比例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毕业论文
股权集中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可能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效应,即掏空效应与趋同效应。Fan和Wang(2002)发现,股权集中与会计信息披露呈倒“U”型关系。在一定范围内,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掏空”的动机就越大,手段也越有效,大股东就越可能与管理层“合谋”,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操纵会计披露。而当股权集中度高于某一临界值时,控股股东的投票权与掏空能力都很大,只有增大现金流权才能提高个人收益。此时,大股东的“掏空”动机,与会计信息披露操纵动机均下降,趋同效应将超越掏空效应占主导地位,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将较好。
在股权分散条件下,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存在严重的代理问题(Jensen和Meckling,1976;Fama和Jensen,1983)。管理层通过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会计信息从而有效降低其担保成本(Watts,1977)。管理层在充分权衡其代理成本与信息披露的成本基础上,确定其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水平。充分的信息披露能够提高投资者对企业财务预测的精准度,即对企业真实价值的准确认识,从而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的预测风险与企业的资本成本(Klein和Bawa,1976;Barry和Brown,1985;Clarkson。1996)。
当管理层持有企业股份较少时,控制权与所有权存在的差距。管理层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目标,有充分动机发生非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行为。Eng和Mak(2003)发现,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显著负相关。
机构投资者是企业重要的外部股东具有更强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有动力对管理层实施密切的监督,也有能力要求公司进行更充分的信息披露。Jiambalvo(2002)认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当前股价越能反映企业未来的盈余情况。说明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信息挖掘与分析能力,从而可以向市场传递更充分的企业信息。
2股权结构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研究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它是公司管理层与股东的决策结果,因此股东类型、特征及态度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决定性作用。
目前,外国学者主要研究了国外股东、政府、机构投资者持股,股权集中,管理层持股等因素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McConnell 和Servaes (1990)认为,合理的股权结构能提高企业价值,而企业积极进行社会责任披露能为企业赢得更多声誉。Haniffa和Cooke(2005)认为,国外股东持股比例及非执行董事的比例越高,企业将越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Xiao和Yuan(2007)认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大,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就越高。Nazli和Ghazali(2007)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内部董事的持股比例显著负相关,而与政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
国内,学者逐渐开始关注股权结构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并涌现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于晓谦和程浩(2010 )发现,管理层薪酬激励机制较好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较高。肖作平和杨娇(2011)认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激励、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显著正相关。另外,李正颖(201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股权集中、国有控股显著正相关,而与股权制衡、高管持股比例没有显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