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笔者就英语修辞格中换称所用词汇的特点及其与借代在实际运用中表现出的异同点,借助相关例句,进行初步的比较分析,旨在探究英语修辞格的内涵及使用规律,为使用者和学习者提供一些帮助和建议。
一、换称的定义论文网
在英语修辞学中,有一种修辞手法,通过用一个专有名词代换一个普通名词的方式赋予这个普通名词以联想义,其所使用的专有名词往往具有一些为人们所熟知的特点。简而言之,一个专有名词,为不同背景的共同特征架起一座桥梁,从而在原有联想的基础上快速建立起新的联想,这种手法在英语修辞学中称为Antonomasia 。对于Antonomasia的汉译问题相关学者们给出过不同见解:冯翠华先生译为“换称”,谢祖钧先生译为“代换”,笔者认同前者的说法,即将Antonomasia一词的名称译作“换称”。
有学者将换称归为借代的一种,借代(Metonymy)是指借用一个事物的名称来代替另一个事物,而两事物既不相似又不可分离,是修辞手法中常见的方式。换称与借代的确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前者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换称中所使用的专有名词通常有三种来源:宗教神话、历史和文学,而借代所使用的名词则没有这层限制。
二、换称所用词汇的三种来源
(一)宗教神话来源
例1:A Judas goat led sheep into the abattoir。
一只带路的山羊把绵羊引到屠宰场去了。
例2:He started waving his finger,calling me a Judas and said I was no longer his friend。
他摆了摆手,说我是叛徒,说我不再是他的朋友了。
犹大(Judas)是圣经中的十二个门徒之一,在圣经的描述中负责财富的管理。据《圣经》所述,犹太教的祭司们对耶稣不满,欲加害耶稣。他们用三十个银元收买犹大,要求犹大为他们指出耶稣的罪行。犹大向耶稣去请安,并做出亲吻的姿势作为暗号让同伙把耶稣抓走,耶稣因此被捕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马太福音(马太27:3)记载,耶稣被治罪后,犹大无比懊悔把耶稣出卖给祭司,请求退还祭司所有的银元以将耶稣解救出来,但失败了。结果犹大自杀,留下一世骂名。后人便用犹大之名代指叛徒、出卖别人的人;以“犹大之吻”讽刺一个背叛朋友的同时伪装得非常亲近的叛徒形象,或是可耻的叛变做法。例句1中用犹大形容山羊,意指山羊像犹大一样将自己身边的朋友带入危险的境地,出卖了朋友;例句2中则是直接用犹大代指背叛自己的人。
例3:Everyone is so young here, he says。 I feel like Methuselah 。
这里的每个人都这么年轻,他说,我感觉自己像个年纪很大的人。
例4:With scientific sanitation and hygiene, one can expect to become as old as Methuselah。
随着科学卫生的发展,人们有望寿比彭祖。
Methuselah(玛士撒拉)是希伯来语圣经中一位活得最久的老叟,记载于《创世记》中。其寿命长达969岁,是长寿者的代表,被用来指代年龄很高的人。例句3中将自己说成Methuselah,意指年纪比其他人都大。As old as Methuselah在汉语中可译为“寿同彭祖”,中国传说中,彭祖是活了八百多年的人,“寿同彭祖”即像彭祖那样长寿,与Methuselah有异曲同工之妙。
例5:I have the mark of Cain on my forehead。 文献综述
我的罪行仿佛刻在额头上。
例6:My wife is going to raise Cain。
我妻子定会大吵大闹的。
Cain(该隐)是《圣经》人物,为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负责农业。据《创世记》的说法,Cain和兄弟Abel(亚伯)向上帝献上贡品,上帝只接受了Abel的,引起Cain的强烈不满。Cain发怒并杀死了Abel,在上帝的质问下不肯承认自己的行为。于是上帝诅咒Cain,让他流离飘落于地上,并且在他身上留下记号以防止流离中遇害。之后Cain就被用作指代谋杀(尤指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者或流离失所的人。例句5中the mark of Cain(该隐的标记)指的是一个人的罪行;例句6中raise Cain(惹怒该隐)是形容暴跳如雷的情绪。除此之外,又有the curse of Cain(该隐的诅咒)意指漂泊者、Cain and Abel(该隐和亚伯)意味着自相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