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收入差异也是促成黄胖子对家人实施粗暴行为的一大因素。施暴者一般都是家里的支柱,在家庭中经济收入较高且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而作为弱势成员的受害人,在经济和生活上都要依赖他们。一旦家庭里发生暴力,处于弱势的家庭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2]在《为奴隶的母亲》这一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春宝娘、春宝完全没有经济基础,他们依附黄胖子而活,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于黄胖子,一旦黄胖子心理压抑需要发泄,他们二人即成为发泄的对象。
中国是一个男权社会,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分工中普遍认同外面的一切事物应由男性来主持,而家务事都应交给女性来打理。男人可以出去赚钱,获得报酬,而女性一般情况下是只能待在家里做一些没有金钱体现的劳动---家务事,虽然女性在家庭中也参与了劳动,但女性的劳动价值是隐形的,不像男性的劳动价值直接是用金钱体现出的,女性的劳动价值一直被人所忽略。在传统的价值观中,一直认为女性的劳动没有经济价值,这就产生了男女之间的经济收入不平等这一观念,在这一大的观念影响下,女性也否认了自己的劳动价值,而自认为没有劳动价值的女性在心理上是默认自己要依靠男性才能活下去。女性依靠男性活下去,在精神寄托和心灵上也将会慢慢地将自己置于完全低于男人的地位,她们的思想意识始终处于自我卑贱的禁锢之中,对男人的思想处于依附状态。
社会公众的心态也会助长黄胖子的粗暴行为的发生。在文章中黄胖子因为没有钱还王狼的贷款决定自杀的时候,这时沈家婆给他出了一个主意:典妻。沈家婆对黄胖子说黄胖子自身身体已经病了,没有能力再赚钱养家,儿子留给自己传宗接代,而妻子春宝娘完成了传宗接代这一任务,在这个家庭里面,她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在自己和儿子没有办法活下来的情况下,是没有必要把她养在家里的,是可以把她典当掉,获取金钱来使自己和儿子能够继续活下去。这一系列的话中可以看出沈家婆的价值观中是认为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如果男人生活不下去是可以去典当妻子的。沈家婆是社会的一员,她的价值观也折射出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另外在文章中未出现一个人来制止黄胖子的粗暴行为,从侧面可以反映出在男权文化下,男性一般认为对家人实施暴力行为是很平常的,他们认为通过暴力是可以解决家庭矛盾的,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是默许这种现象的,因此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女性的权益,也就没有人来管,也不会有人来管。正是因为这种社会公众心态使黄胖子的暴力更肆无忌惮。
社会环境因素是促成黄胖子粗暴行为的原因之一。柔石的这篇小说描写的是二十世纪20-30年代浙江某地区的一种婚姻形式-典妻。我们经常说小说的创作题材是来源于生活的,但小说的描写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又是对生活问题的高度提炼。关于小说创作题材来源的研究,研究界认为“旧社会浙东一带‘典妻’陋俗的生活真实。”,“柔石之子赵帝江肯定《为奴隶的母亲》取材于浙江宁海一带生活‘实际’,并非完全虚构,更非杜撰。”[3],通过研究证实这一婚姻形式在那一区域是具有合理性的,从这一合理性的典妻制度我们可以很直接的看出女性地位的低下。在《为奴隶的母亲》一文中,黄胖子因为生活困窘决定将妻子典当掉,我们从文章中可以知道黄胖子已经把春宝娘典当掉了,但他却没有及时的把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告诉当事人---春宝娘,而是过了好多天,他拿到了典当妻子的钱,才把典妻这一决定通知给春宝娘。在做出典当掉妻子这一重大决定的过程中黄胖子并没有和春宝娘商量,他自己做主把妻子出典给秀才,春宝娘在这一行为中完全是被动的,一点主动权都没有。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妻子春宝娘在家里一丁点地位都没有,他只是丈夫的"私有财产"。正因为当时女性地位的低下,她成了丈夫发泄情绪的工具、可以被丈夫粗暴的当成商品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