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务文书出现地较早,但由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对其有明确的规范,从而导致公文体裁样式十分繁多,而且互相都有着不同的称号,对于公文这个文书群体,始终缺少统一的名称。书契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公文总称。书契,相当于一份社会契约,人们把在社会生活当中,倡导的的和反对的东西事件都刻在木头上,以此作为社会民众的信条,所有的人都必须恪守。书契这个总称,见于《周易·系辞下》中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万民以察。”[1](p3)从这段记载中能够看出,书契主要有两方面的功效,一方面是官治,意思是说朝廷众臣把书契当作解决国家的事务的手段,二是民察,就是广大人民百姓通过它来警戒提醒自身。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前进,书契这个概念的局限性已经满足不了社会实际的发展,是以“书契”作为公文的总称并没有被沿用太久。论文网
据记载《周礼》提出了“六辞”这个公文总称的说法。这是由于当时社会主要通用的是“辞、命、浩、会、祷、谏”这六种公文体裁。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还出现了除这六种体式之外的公文体裁,出现七种、八种、九种乃至更多种的公文体裁,“六辞”这个称号变得名不副实,因此也很快被后世所淘汰。
到了民国年间,当时人们多把“公犊”看成是公文的总称。追根究源的话,我们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文犊”。根据《汉书·方朔传》书中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汉朝期间公文主要分为把公文两大类,一类是诏书,也被称为“诏犊”,另一类就是奏议,也叫做“奏犊”。要特别注意的是,南北朝时期,“犊”字已经不再指公务文书,而被用于私人文书,称为“尺犊”。另外历史上还短暂出现过用“案牍”来指称公文。譬如刘禹锡在《陋室铭》中的“无案犊之劳形”。这里的“案牍”就是指公事文书。到了宋朝期间,《宋史· 列传》卷116中有“文牍山委,率不暇经目”的记载,从中也不难看出,“文牍”作为文书的总称得到了普遍地使用。到了民国年间,人们将“公”字加在“犊”字之前,进而将其广泛的含义加以限定,使其在官方文件中又被重新使用,所以,“公犊”就一直被当作公文的总称了。
而当今社会普遍使用的词语“公文”,是在两汉期间兴起的,但当时用的人极少。后来在《三国志·赵俨传》中“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2](p294)又提到了“公文”这个词,然而,这里所提到的“公文”并不是作为公文的总称,而是特指那些能够公开的颁布的一类公务文书。而“公文”这个词真正成为公务文书的总称,是在不断发展演变中慢慢得到承认的。
上传下达,左右联系可以说是公文的主要作用。作为公文的发布或接受者,身份不同,拥有的社会地位不同,梭人的官职不同,导致了他们之间行文使用的体裁格式也有所差别。是以,要想掌握了解各个朝代不同时期的各种公文文种,就必须要对不同历史期间的公文文种进行一个分类,这就需要一个划分公文文种的标准。目前我国在对古代公文进行分类研究时,大多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来划分。据此,《中国公文发展史》一书就是按照“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部分来阐述。文献综述
二 中国古代上行文的类型与演变
在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历程中, 每次朝代更迭都会伴随着一次全新的文书改革,正是得益于这些文书改革才形成了我国古代文书种类丰富、体例健全的局面。古代公文种类繁多,如果全部进行具体详细的叙述,在时间精力等方面都不容许,是以本文选择了研究上行文的类型与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