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谓饭食,指人们的粮食性食品,即主食,涵盖了稻米、小麦等粮食以及用其制作出的大饼、馒头等熟副食。在“二招”里所记载的主食,不止有楚人和中原百姓都熟悉的“五谷”(稻、稷、麦、豆、麻),还有中原百姓不知晓的“菰粱”,即茭白,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苽粱,蒋实,谓雕葫也。言……又有苽粱之饭,芳香且柔滑也。”[1](p217)在《招魂》里记载到“稻粢穱麦,挐黄粱些。”这一句就罗列了稻谷、粢、穱麦、黄粱四种粮食,其中粢是指米质较次的旱地谷类粮食,穱麦是指小麦,黄粱是指黄小米,为糯性粟米,是上好的粟米。[2](p32)
这些主食在文章中都以整齐的句式罗列出来,作者并没有对它们进行详简单地描述,而是通过它们来体现楚国饮食的丰富精细,在《招魂》中则更进一步地强调了楚人食物原料的多种多样和食物质量的上好。这些客观因素使得楚人养成了精粗食合理搭配的饮食习惯。
2、以肉食、鱼类水产品与野为主
在《招魂》与《大招》两章里所列举的菜肴中,大多都是肉食种类,只有现在我们仍在食用的鸡、狗、牛、羊、猪五种家禽牲畜,其余均为捕获的野,如雀、鸽、鸹、鸧鹒等等 , 此外还有鳖、蠵等水产品 。而在《周礼》中提及的周王享用的“六牲”的场面规模也不及于此,这反映了楚人喜吃肉食、水产品以及野。
我国人民在原始社会的时候就已经“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鱼”,一边耕地劳作,一边下海捕鱼。一直到商周时期及后朝,我国百姓可以食用越来越多的鱼类等水产品。楚国有着丰富的水资源,所以盛产各种鱼类、河蚌等水产品,且两栖类珍贵水产品特别多。在《墨子•公输》中就记载了:“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在大溪文化遗址的墓葬考古发现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了墓穴里有三四条大鱼和龟殉葬。[3](p81)
楚国疆域广阔,绿色植被覆盖面积极大,因而给野生动物的生存与扩大提供了优越的地理环境,这也使得楚人可以捕获各类野享用。《招魂》中提到的“胹鳖”,是指清炖而成的鳖,“胹”,王逸注:“一曰臑”,《释文》作濡,五臣云:“濡,煮也”,即炖煮。“有柘浆些”是说要想炖好的鳖道鲜美必须用柘浆来调。如果想吃肉质酥烂的鳖,则还得炖上许久,这时肉质酥烂,但汤汁却很浓稠,喝着难免腻人,所以聪慧的楚人就想到食用甘蔗汁来调适口感。
此外在“二招”中还记载了醋溜天鹅、野鸭浓汤、油煎大雁、海龟汤、烤乌鸦、蒸野鸭、炒鲫鱼和野雀羹等肴馐类美食,这些记载都可以看出楚人是以肉食、水产品和野为主的。而在先秦时期的中原地区,人们都对肉食很克制并视其为奢侈品,这是因为北方中原地区的百姓获取肉食的途径狭窄,野生动物种类稀少,且中原地区在祭祀等礼节上比楚人更加讲究严格,这使得他们对肉食更加节制。
在考古出土的楚国饮食礼器中,有两种精美的食器,一种是炖煮生肉的镬鼎,另一种是盛肉酱的漆豆[4](p65),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楚人肉食丰富繁多且以肉食为主的饮食习惯。下面介绍几种楚国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