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外有不少学者对这一方面的历史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如:Angeliki。E。 Laiou在2002年就发表了《拜占庭帝国经济史:7-15世纪》,其中对于瓦西里二世时期的经济情况进行了分析[3];John Haldon 在其2002年著述的《战争中的拜占庭600-1453》中也着重分析了这一时期的军事情况与外交状况[4];国内对于这一时期拜占庭帝国内外政策的研究包括尹忠海先生的《权贵与土地-马其顿王朝社会解析》[5]等。相关论文包括孙静静在2012年发表的《962-1025年拜占庭帝国对外关系研究》等[6]。
但值得关注的是,暂时还没有学者对于马其顿王朝时期帝国内部的平衡进行准确定义,这样就为从宏观角度研究拜占庭历史增添了一定的难度。
一、瓦西里二世时代之前的拜占庭内部平衡
与之前战争频频的伊苏里亚王朝和弗里吉亚王朝不同的是,马其顿王朝时期的拜占庭帝国更加的稳定和繁荣。经过了君士坦斯二世皇帝应急式的设立军区,以及两代王朝逐步地缩减单个军区规模和增加军区数目,到了马其顿王朝时期,拜占庭帝国的军区制度已经相当的巩固。地方上行政机构的稳固让马其顿王朝对地方管理的能力大大加强,这样就让中央有能力控制比以往更多的农村公社,而以农村公社的小土地所有者为基础承载的农兵制度和税收制度则反过来为拜占庭帝国提供了大量的财富和充足的兵员。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调控能力让马其顿王朝的各个主要阶级之间达到了一种拜占庭帝国之前从未拥有过的平衡状态。而在皇帝、军区贵族与小土地所有者之间负责维系这一平衡关系的,则是军区制度和农村公社制度的构建基础——土地。所以,拜占庭帝国在马其顿王朝时期所保有的各阶级之间长期稳定的特殊平衡状态,其本质即是指土地在不同阶层间流转分配的动态平衡。论文网
马其顿王朝的皇帝罗曼努斯一世曾经如此解释过那些处于国家下层的小土地所有者对拜占庭帝国的意义:“小土地占有者对国家利益巨大,因为他们向国家纳税,履行军事义务;如果小土地持有者数量减少,这些好处都将丧失。”[7]219在整个马其顿王朝时期,虽然使小土地占有者(以下简称小农)被迫失去其拥有土地的因素一直存在,例如饥荒、瘟疫、破产、土地兼并等,但同样小农们也有许多获得土地的途径,具体包括继承、归还、赎买、合法占有等。在这两方面作用的程度几乎可以相互抵消的情况下,农村公社的土地收支平衡才能得以维持。军区贵族获得土地的方式更多,包括兼并小农、对外扩张和合理的商业购买(对象为其他贵族或者修道院等)等方式。可是对于军区贵族来说,使其失去土地的因素也同样存在,这还包括了在战争中的损失、因绝嗣而无法继承土地、来自中央政府的土地归还政令与强制没收土地等等,这二者之间相互作用,保证了军区贵族的力量处于缓慢而有限的扩大状态。这样既削弱了军区贵族对中央的抵抗力,又削弱了其对军区内小农的压迫与兼并。同样的,对于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来说,土地也并非长期只进不出,而是通过赐予贵族和修道院、授田与农兵和流民等方式不断地流出,再以开垦荒地、对外征服、没收违法贵族土地等多种方式不断流入,皇帝至高无上的身份实际上决定了其在农村公社和地方贵族之间保有一种特殊的调停人地位。
因此,拜占庭帝国内部的各阶级平衡是一种受到多因素作用并以土地为基础的动态平衡,是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以军区贵族为代表的地方势力和小农三个集团组成的三角形的动态平衡。拜占庭帝国封建制度的本质决定了在帝国统治期间,一定速度的土地兼并本身就是维护帝国内部平衡的一部分,因为在土地兼并的同时,还有相当多的土地重新流转回小农手中。所以,在研究拜占庭帝国的内部平衡状态时,我们绝不应过分强调土地兼并对平衡的破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