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救助
在对社会救助的研究上,国外起步比较早,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多的研究成果。国外学者觉得,对于生活困难者以及低收入者来说,政府应该为其提供持续的救济,但是这种救济需要接受法律和各种途径的监督。同时,政府要对弱势群体一视同仁,无论好坏都应该获得同样的最低限度的救济。在除了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以外,国外学者认为只通过政府的救助是无法改变弱势群体的贫困现状,还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途径使其真正的脱离贫困状态,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为个人提供稳定的工作。第二种途径是国家创建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第三种途径是对寡妇、孤儿等这一类比较特殊的群体可以通过济贫法等制度进行救济。另外每个国家对社会救助的标准都有不同的界定,比如社会民主主义国家的学者就认为政府在进行社会救助的同时,在人们能够正常工作与生活的基础上制定一条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使失业者、孤寡老人及其他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到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而这个标准既要能够保证社会救助目标的实现,也要能够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另外社会救助金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整体安排,使这些所有的救助金都能够保障需救助者达到最低生活标准。86761
2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后,学者提出的第三种资本形式。根据世界银行发展问题专家迈克尔•武考克的研究,这一词最早出现在哈尼范的著作里面[1]27。”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外就已经开始关于社会资本这方面的研究,到现在为止已经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研究框架[2]。在众多的学者的研究中布尔迪厄是第一个系统的阐述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布尔迪厄对社会资本是这样定义的: “一种通过体制化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得的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1]37”。他认为社会资本实质上是属于一种社会资源,他把社会资本分成了两个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是社会关系,另一个部分是这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而科尔曼在《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中,从功能论的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他认为“社会资本的定义是由功能而来,它不是某种单独的实体,”“所谓社会资本,是指个人拥有的以社会结构资源为特征的资本财产,社会资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构成,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中[3]”。论文网
1。2国内文献综述
1社会救助
在中国关于社会救助制度方面的研究中最主要的有两个词,其中一个是“最低生活保障”,而另一个词就是“低收入”。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环境对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变化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还是影响贫困产生的一个主导因素。在如今的社会中,面对人们难以预防和承受的突发状况,弱势群体只能被动的接受社会救济。因此,国家和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及个人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并且一般会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立法的方式来加以实现,以此保证每个公民都能够拥有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而这种社会救助制度是完全由政府运作的最基本的再分配或转移的支付制度,是一种纯粹的政府行为。此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够能给需救助者及弱势群体提供满足其最基本生活的最低资本或物质需求,而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2社会资本
在国内对社会资本的理论研究中,关于社会资本的定义方面主要有三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把社会资本简单地看成为一种社会的关系网络,比如在我国最先系统的研究社会资本理论的张其仔博士就 “一方面把社会网络视为一种最重要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把社会网络视为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4]”。第二种观点则是把社会资本看作是个人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网络关系以及所在的社会结构来获取稀有资源的能力。第三种观点将社会资本看作是行动主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并从中获取资源的能力[5]。而学者李惠斌则将社会资本主要划分成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从比较宽泛的经济与文化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的研究,第二个方面是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制度、规范以及网络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与意义,而第三个方面则是重点研究的是社会网络关系并直接把社会资本作为研究对象的理论研究[6]。到目前为止,国内学者已经发表的关于社会资本这方面有关的文献资料,其中大部分都是把西方的研究成果或是发表的文献期刊经过自己的翻译或是转述发表出来的,并没有进行创新与突破。 社会救助和社会资本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114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