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IPO抑价
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承销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承销商不仅需要参与发行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而且也是企业在公众眼中的形象代表之一。通常来说,承销商的声誉与其承销能力的大小是有密切关系的,承销能力强的承销商通常也会有很好的承销声誉,他们所成功承销并上市的企业数量也会越多。在Booth和Smith的认证中介理论[29]中,企业在进行IPO时雇佣承销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承销商的声誉来为自己的公司以及自己公司的股票代言。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质量的公司便会倾向于寻找高声誉的承销商来替自己承销,这样不仅股票成功发行的几率变大,而且投资者愿意为购买股票而付出的代价也会增加,企业便能顺利筹集到更多资金。
承销商在为发行公司承销新股时,与发行公司间便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代理人,承销商会首先对委托人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委托公司的各方面情况,因而会对委托公司有比较深入详细的了解。同时,承销商也会对市场上的情况深入调查,因此,相比于发行者,承销商其实掌握着更加全面的信息,承销商与发行人间便产生了信息不对称。而作为发行股票的代理人,承销商的首要任务便是帮公司把股票给卖出去,因此为了确保股票确实都能卖出去,降低股票分销的难度和承销成本,承销商也会有意的降低发行价格,导致了IPO抑价的进一步加剧。而同时,发行人为了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和降低道德风险,会对主承销商进行激励与补偿,因而更进一步造成了IPO抑价。
4 承销商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IPO抑价
在Benveniste和Spindt的动态信息获取理论[30]中,主承销商在发行新股之前通常会进行“路演”以获知投资者对股票的需求情况。而为了获取IPO首日超额收益,投资者便会在“路演”中有意图地压低意向申购价格,因此主承销商为了获知投资者的真实申购价格信息就要对投资者进行相应的激励和补偿,这也就成为了造成了IPO抑价的一个因素。
2.1.2 基于二级市场的理论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新股发行市场中,IPO抑价率屡创新高。随着美国股市网络泡沫的出现,其超额收益也达到顶峰。面对这一异常现象,基于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对于IPO一级市场的理论已经无法做出对其做出合理而又有说服力的解释了。在这种情况下,学者们便开始转向对IPO二级市场的研究。而在其中,又以行为金融方面的解释最为影响广泛。
行为金融学从金融市场的“异象”出发对传统的金融理论提出了质疑,它认为市场参与者有其自身的认知偏差,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并不能获得全部信息,又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也并不都是按照效用最大化的原则行事,效用并不是财富的函数。行为金融承认投资者基于认知偏差的“非理性”,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跨期决策是不能按照概率论的贝叶斯法则及时修正预期的。
尽管行为金融理论对投资者决策过程的行为认知偏差还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实证研究已经证明,它们对下列资本市场现象的解释具有很大的相关性:
a. 股票价格的混沌行为,即长期内股票价格具有不可预测性;
b. 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和价格中的泡沫成分;
c. 投资者中的模仿与从众行为;
d. 对损失风险的错误估计;
e. 过早的出售盈利股票而亏损股票又不愿出手;
f. 投资者对现金红利的特殊偏好; 国内外关于IPO抑价的文献综述(2):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3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