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论来源于西方,具体来说,始于17﹑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人有思想,理性是启蒙运动的重心,也是人权思想的基础。17世纪以来的哲学家如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等都是“理性主义者”,他们都认为人有自主运用自己理性的能力。追本溯源,我们便可以看人权之保障和实现为何道路艰难崎岖。其根本原因便在于人的理性程度差异
随着世界人权运动的兴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系列关于人权的国际法律文件陆续出台,其中较为重要的应属联合国制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前者较多地强调经济发展,人的生存的保障,反对民族歧视,保障人的文化教育权;后者较多侧重公民的个人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被刑事追究的权利保障。“从刑事法律来说,公民权利具体包括不受非法逮捕﹑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不受非法拘禁﹑严格限制死刑﹑禁止酷刑﹑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44767
在中国,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呼声日益高涨,最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其确立起来。在《宪法》中,将其列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2012年,经过长期酝酿, 我国《刑事诉讼法》作出了进一步重大修正,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并以此来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同时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求和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目标。顺应当代刑事诉讼法治的改革趋势和发展潮流,并立足我国国情和司法现实,进一步健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我国刑事诉讼法治化的进程。然而,《刑事诉讼法》毕竟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我在进行论文创作的过程中论文网,阅读了许多文献及资料,这对我的写作帮助很大,也使我对本国的法治建设有了较为深刻而全面的认识。
我在阅读了关于新刑诉法对人权保障方面的文章和专著之后吸收和采纳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同时自己也有所创新创作了这篇论文,本文主要写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并完善。论文首先论述了尊重保障人权在刑诉中的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尊重和保障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分别加强了被追诉人辩护权的保障、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规定和对改革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规定三方面来论述。最后,我研究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法中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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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壮华.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保护、保证与保障[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11). 尊重和保障人权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46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