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2014)运用经济计量工具分析出我国的消费信贷与经济增长两者间存在的均衡关系长期而又稳定,但由于消费信贷在我国开展的比较晚,所占经济总量中的比例也比较低,再加上被我国传统消费观念约束,以至于我国的消费信贷尚未广泛的开展起来,这大大削弱了消费信贷对经济增长影响[1]。并且桑婷婷(2012)也通过对我国消费信贷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以及我国消费信贷发展到现在的一些情况的研究,提出我国消费信贷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要采取措施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不断加大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9]。68998
还有刘钰峰(2012)通过对在消费需求这方面消费信贷有什么作用的探究,提出我国消费信贷对消费需求总量有积极推动的作用[5]。并且孙国峰和张砚春(2011)也通过对消费信贷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的研究,分析出消费信贷的扩张给货币政策传导增加新的信用渠道,同时也提高了利率渠道的传导效率的结论[8]。
再者武光磊(2011)通过对欧盟与其成员国的法律规定与欧盟法院的判例的分析,从理论与实务的双重视角,对欧盟消费者法的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提出以参考欧的盟消费者保护法的成功之处,推动建设消费者保护的进程,加快经济建设[10]。刘佳洋(2013)运用时间序列模型,证明了消费信贷与货币供应量两者之间其实存在着因果关系,当它们两方中的任一方的增加,必然会引起另一方的增加[2]。
还有吕建萍(2013)也通过对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提出为解决消费信贷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要抓紧为商业银行创立一套专门的体系来防范和管理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7]。同时叶超越(2013)也通过对个人消费信贷现况及所遇问题的研究,提出我国在加大消费信贷发展的时候也不能忘记防止消费信贷的过度增长,提高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应对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得能力[13]。并且赵静(2008)也通过对消费信贷业务的问题与风险的研究,提出为了中国自身的发展和社会zhuyi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以及专门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消费信贷的证券化来为消费信贷分散风险,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观点[16]。同时柳思维和胡德宝(2007)也通过对基于扩大内需的居民消费信贷博弈的研究,提出我国消费信贷没法广泛推广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使得“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从而提出银行要在业务发生的全部过程中都监督借款人,加重惩治违约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完善[4]。论文网
还有许岚(2011)也通过对消费信贷的监管基础和路径、立法存在问题以及国际立法的研究,提出我国十分有必要加快消费信贷监管的法制建设,制定的法律监管体制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又要契合我国的消费信贷的发展现况[11]。同时闫庆霞(2012)也通过对中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中与消费信贷有关部分的专研提出我国必须赶紧制定《消费信贷法》,加快速度建设有关消费信贷的法律体系[14]。
还有杨阳(2013)通过对消费信贷信用风险管理中与汽车相关的部分的现状研究,提出了能够进一步调整个人信用体系和汽车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议[15]。而且赵秀池(2013)也通过对目前我国住房信贷市场及其担保的现状和我国住房信贷保险市场的现状与问题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完善的住房信贷保险体系的建议[17]。同时刘一婕(2013)也通过对个人征信体系特别针对中小城市的征信体系的研究,提出要合理规范调整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从而达到规避目前征信体系存在的风险的目的,进而促进消费信贷的进一步发展[6]。 消费信贷风险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77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