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高校贫困生教育救助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通过对他助和自助两种教育救助方式的政策和现状阐述,虽然我国高校贫困生的教育救助方式已逐渐得到改进和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完善。
1、 他助教育救助方式存在的问题
(1) 助学金缺乏激励作用、名额分配不合理
国家助学金的在评定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弱化了“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申请条件,使助学金成为无偿性的救济金,这样的救助方式虽然能很大程度上地缓和贫困生的经济负担,但是受助的贫困大学生只需享受权利,却无需履行义务,使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不好的学生无法自强自立,容易助长他们懒惰的风气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缺乏了对贫困大学生的激励作用。
此外,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3000元,资助金额较大,但能享受到的贫困大学生人数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20%左右,高校的分配方法是按照人数比例来分配助学金的名额,高校将名额指标分配到院系,院系再分配到年级和班级,然而不同院系、年级和班级的贫困生人数是不同的,有些院系名额少,导致有些贫困生无法享受到助学金,而有些院系名额多,则会降低救助的申请条件使分配的名额用完,将救助的名额分配给了不太贫困的学生,致使助学金的救助资源分配不平等。
(2)学费减免救助作用不明显
在高校贫困生教育救助的主要方式中,减免学费是解决贫困生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然而,2016年全国学费减免资金5。18亿元,减免人数19。08万人,学费减免人数的相当有限,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高等教育改革,学费成为高等院校主要的资金来源,高校不得不将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设置的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其他教育救助方式的大力发展,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的方式越来越广泛,因此学费减免的作用已不再明显。
(3) 特殊困难补助救助力度不大
特殊困难补助的救助对象是发生特殊性、临时性困难的学生,高校也会根据经费预算情况等发放回乡探亲补助或节假日慰问补贴等费用,起到应急救助作用的同时,也是有针对性的救助方式。但是,特殊困难补助的定位比较模糊,在具体操作上存在难度,另一方面特殊困难补助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导致高校的经费很难做出准确预算。2016年全国特殊困难补助168。28万人,救助金额11。92亿元,因此特殊困难补助的救助力度不大。
2、 自助教育救助方式存在的问题
(1) 奖学金帮困功能弱、名额少
虽然奖学金是教育救助的重要手段,但实质上,许多奖学金审查过程中都以品学兼优为条件,并不是主要针对奖励贫困生,奖学金的主要功能是奖励,而不是帮困。贫困生大多是农村籍,由于接受的基础教育条件较差,以及贫困大学生为了能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而通过打工兼职等方式来筹集学习与生活费用,这不仅使贫困大学生的学业会受到影响,而且也会阻碍他们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因此,贫困大学生能获得高额奖学金的比较少。另一方面,奖学金的名额少,2016年国家奖学金共奖励5万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共奖励78。66万人,尤其是国家奖学金每年只有5万个名额,而奖励的对象是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并不针对贫困生,这就意味着一些非贫困生享受了国家奖学金,而导致一些真正的贫困生难以得到救助。
(2) 助学贷款体系不完善
其一,助学贷款的金额较少。助学贷款是贫困大学生用以解决高等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等问题,有些院校或专业的学费之高昂达到每年上万多块,而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并不能解决高额的学费给贫困大学生带来的经济负担。 高校贫困生教育救助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6):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94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