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豪强是两汉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阶层,在汉朝四百多年的历史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豪强对乡村实际的掌控,是逐渐加强的,应该受到重视。文章从两汉时期的乡里制度及乡官选任、两汉中央政权与地方豪强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力分配、两汉豪强对乡村治理中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23783
毕业论文关键词:两汉豪强;古代乡村;乡里制度
Analysis of the Tyrannical and Rural Governance in the Han Dynasty
Abstract: Han despotic social structure is an important class, four hundred years of history in the Han Dynasty, many major political, economic and social issues, such as the electoral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the annexation of land, the party restrain the evil, etc., Tyrannical control of the rural reality is gradually strengthened, and should be taken seriously. Articles from the village system and village officials elected Han Dynasty, Han tyrannical central government and local distribution of power in rural governance, Han tyrannical aspects of rural governance impacts are discussed.
Key words: Han tyrannical; Ancient village; Village system
目 录
摘 要 1
关键词 1
一、两汉时期的乡里制度及乡官选任 2
(一)两汉时期的乡里制度 2
(二)两汉时期乡官的选任 2
二、两汉中央政权与地方豪强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力分配 3
(一)两汉时期君主专制统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体现 3
(二)两汉时期豪强对乡村的掌控 5
(三)两汉时期中央政权在乡村治理中对豪强的抑制 7
三、两汉豪强对乡村治理中的影响比较 9
(一) 西汉豪强地主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9
(二) 东汉豪强地主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10
(三) 两汉豪强对乡村治理的不同影响 11
参考文献 13
两汉豪强与乡村治理探析
二十世纪以来,中外学界对汉代豪强的研究在各方面都有很大的成就,如关于豪强的发展演变及特征、豪强庄园经济、豪强向士族的转化等方面。王彦辉在《汉代豪民研究》中从经济角度较为全面地研究了豪强的发展、演变及特征[1];仝晰纲在《秦汉时期的乡里豪民》一文中主要对豪强的构成以及国家对豪强的抑制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述[2];崔向东在《汉代豪族研究》则侧重于对豪强的形成、特性、存在形态及演变,豪强的士族化途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3]。但是以往的研究缺乏对汉代豪强与国家权力结合方面的考察,尤其是缺少汉代豪强在乡村政权中实效性的研究。由于两汉中央政权对乡村控制程度的不同,导致了豪强对乡村政权的掌控也有所不同,通过两汉的发展,豪强对乡村的控制逐步加强并趋于牢固,随着其势力的扩大而逐渐向魏晋南北朝的分裂割据势力演化。
一、两汉时期的乡里制度及乡官选任
中国古代社会,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对乡村的管理。中国自古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封建君主专制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与之相适应的正是以父老统治制度为主的乡村管理制度。
(一)两汉时期的乡里制度
秦汉时期地方实行郡县制,不仅县级以上的官员由中央任命,也加强了对乡村的控制,乡里制度逐步成熟。秦在统一优尔国之后,将全国分为四十多个郡,郡下面设县,县下面设有乡、亭、里等组织,从而使秦以前的轨、伍、里、连、乡等多级管理结构,更加简化[4]。汉承秦制,西汉基本上承袭了秦朝的地方管理制度,但是西汉的乡村治理在结构与作用上更加趋于严密、更趋于完善。西汉时期在全国设立了乡、亭、里等组织,并以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载:“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乡优尔千优尔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优尔百三十五。”[5]还有“东汉有县道邑国1180,永兴元年(153年)有乡3681,平均每县三乡有余”[6]。以及《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载:“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5]两汉时又在里下面设置了什和伍,使它与里成为基层组织。里有里长,掌一百家,什和伍分别设有什长、伍长,分掌十家、五家,各尽其责。汉代乡村管理制度还有一个与前代不同的特征——乡官依据其所管理事务的不一样而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如有秩隶属于郡,啬夫隶属于县,游徼隶属于都尉,乡也有乡佐协助管理乡里的事务,这是汉代地方乡村管理的创新之处。 两汉豪强与乡村治理探析: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17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