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年9月14日,哈登贝格公布《关于调整地主和农民之间关系的敕令》,对调整土地关系作出了规定。根据敕令,农民可以用出让部分土地给地主的方式,来把所占用的土地转归自己所有,并解除了劳役和其他常规地租等封建义务。
但是直到1848年革命为止,普鲁士的农奴制改革仍是不彻底的,其范围也受到限制。1816~1848年,在普鲁士只有35万农户赎回了封建义务,变成自己份地的所有者。而地主却在农民赎买封建义务的过程中,得到了约150万摩根的土地和1850万塔勒的现金。
⑵ 1850年的赎免法令
184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失败,但被革命吓得胆战心惊的普鲁士地主阶级,却不得不继续实行自上而下的农奴制改革,以缓和农民的斗争。1850年3月2日,普鲁士政府颁布了新的“调整法”,规定在地主土地占有制的基础上,无偿地取消农民一些次要的封建义务,而同土地占有直接有关的主要封建义务,即各种强制劳役和地租,农民必须向地主赎买。农民的赎买办法有两种:或者交纳赎金,即向地主交纳相当于重要的封建义务折算成的货币地租额的18倍的款项;或者出让土地,即以价格相当于赎金的土地让给地主。但通过这次改革,普鲁士的农奴制终于被废除了。
到19世纪60年代,普鲁士的 “解放农民”在法律方面已基本上完成,大量破产的农民变成了农场工人,“到了60年代初,仅普鲁士的雇农数目就达350万人”。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普鲁士道路(容克式道路)经过50年代和60年代的改革,在易北河以东完全确定下来,“普鲁士的社会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一个基本上是封建的社会转变为一个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的社会”⑷。随着社会性质的转变,普鲁士的势力也有所加强,正是由于这条自上而下的改革道路,它以农民的牺牲和痛苦为代价,逐渐变为资本主义大农业。普鲁士的这种“赎免”成为容克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既推动了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资本主义工业的繁荣。
普鲁士的农奴制改革,对普鲁士以至整个德国城乡资本主义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农民赎买封建义务,共交纳 9~10亿马克的赎金,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容克地主夺占了更多土地。他们掌握的巨额赎金用作货币资本,在城乡从事资本主义经营。赎买封建义务的苛刻条件,加速了农民的分化,大批小农先后破产,或者沦为雇农,或者补充到城市工业无产者的队伍中去,只有少数上升为富农。由于改革的不彻底,封建残余因素被大量保留下来。在普鲁士改革的影响下,德国其他许多邦国也进行了类似的农奴制改革,废除了农奴制。以上情况,决定了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普鲁士式道路在德国乡村的优势,也给德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打下了烙印。
2. 商业方面,政府主导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推行重商主义,注意发展经济
⑴.建立关税同盟,排除奥地利
1853年在普鲁士推动下恢复的关税同盟,有力地促进了小德意志地区的经济发展。关税同盟扩大了国内市场,小德意志地区(即不包括奥地利在内的德意志)的经济同普鲁士逐渐’一体化”,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普鲁士在德意志统一中的霸主地位。长期以来,德意志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困扰,就是各邦有各自的经济关口税,经济学家李斯特一针见血的指出:“38条关税界线窒息了内部商业,他们无异于捆绑着人身体各部的38条绳索,使血液不得流畅”,⑸他呼吁废除内部关税,建立一个全德联邦统一的税制,以振兴民族工业。 浅议德国统一为什么只能走普鲁士道路(2):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17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