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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在广袤的国土上生活着56个民族,每一个民族都是中华大地上一朵色彩绚丽、璀璨夺目的鲜花,在长期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相互借鉴学习,共同创造了这灿烂辉煌的中华文明,但是在融合的过程之中,每个民族和地区因其地理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使得其能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多样性奠定了基础。苗族是我国人口近千万的少数民族之一,也是我国民族特色十分浓郁的民族。尤其是其婚嫁习俗与其他民族有着明显的区别。其具体的区别,笔者以湖南省绥宁县为例,具体讲述。论文网
绥宁苗族隐匿在湖南深山之中,与外界鲜有交流,故其婚嫁习俗带有浓厚的苗族色彩,仍旧保留着千百年前的古老气息,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各民族之间交流日益频繁,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绥宁苗族婚嫁习俗的独特性即将走向濒临消亡的边缘,这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而目前关于绥宁苗族婚嫁习俗的研究却又少之又少。而随着改革开发的春风,许多绥宁苗民都试图摆脱土地的束缚,走向城市中。这些宝贵的婚俗文化也被他们所带走,淹没在了光怪陆离的城市生活之中。绥宁也因为他们的离去,发展的速度日益缓慢。所以研究如何让绥宁婚嫁文化得以保护传承,并发挥出它所应有的价值,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
(二)研究意义
本文以绥宁苗族的婚嫁习俗出发,探讨该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目前绥宁苗族农村青年都把视野投向了城市,生活习俗已与汉人并无差异,古老传统的婚嫁习俗已经变成了过去式,总有一日绥宁苗族的婚嫁习俗将会被人遗忘。而笔者自小生活于民族乡的苗寨里,呼吸着苗族特有的文化气息,对于绥宁苗族的热爱已经成为了自己血液的一部分。记录绥宁苗族的婚嫁习俗,不致使这古老而美丽的习俗被人遗忘;现实意义通过研究绥宁苗族婚俗,提出保护绥宁苗族婚嫁习俗的措施,能够让其依旧延续。并将绥宁苗族的婚嫁习俗与绥宁的旅游开发相结合,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绥宁苗族文化概况
(一)绥宁苗族的历史及现状
绥宁县位于湖南西南边陲,处于巫水中游,其初以治地取名莳竹,后因苗民反抗斗争不息,朝廷为达“抚绥而得宁”之目的,故改名为绥宁,沿用至今。绥宁历史上属“苗疆”,其主体民族是苗族。在不同的历史在《绥宁县志》、《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等方志、文献中,关于绥宁疆域沿革,大都记为“苗疆”或“苗疆要区”。例:“湖南宝庆、水绥、水顺、武冈、保靖、靖州、长安、绥宁等处,俱系苗疆”[ ];“绥宁为古徽州镇,居武冈、靖州之中,万山盘结,四面皆苗窝也”[ ];“辰州府属之乾州。。。。。。宝庆府属之城步。。。。。。靖州本州及所属之绥宁,均系苗疆要区”[ ]。《宝庆府志》载:“城步与靖州、绥宁毗邻,势如合璧。城步居民十之三,苗居十之六”[ ]。光绪三十四年修成的《靖州乡土志》载:绥宁苗瑶杂处。。。。。。苗则以潘、吴、龙、杨、麻、廖、石、彭、田为著姓”[ ]。在史志上,绥宁先民多被以“蛮”、“夷”冠地域名相称。夏、商、周被称为“荆蛮”或“南蛮”,汉代,绥宁属武陵郡,又地处沅江五溪流域巫溪之上游,故称其民为“武陵蛮”或“五溪蛮”。《水经注·沅水》载:“武陵有五溪。。。。。蛮夷所居,故谓五溪蛮”。唐代被称为“诚徽州蛮”或“徽州蛮”。元、明、清时期,绥宁苗族被称为“峒苗”或单称为“苗”。如《武冈州志·大政记》载明景泰二年,峒苗复扰武冈,陈友遣绥宁县丞冯旺招抚降之”[ ]。 绥宁苗族婚嫁习俗的传承与开发(2):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184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