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贞观十三年,魏征向唐太宗上书《十渐不克终疏》中,通过对比唐太宗贞观初年与后期的行为,批评太宗骄奢自溢的十种表现,巧设比喻,引用经典,类比推理,反复推敲,辞强理直,淋漓尽致。太宗看过后,反复研寻,表示闻过能改。为了朝夕瞻仰,又郑重地把这篇奏疏陈列在皇宫的屏障上。魏征的谏言不仅仅是普通诤臣的严肃辞令,而是以真挚的感情灌之,字里行间总是不经意表达自己满腔的热情与美好的愿望,在为帝王所思的基础上,以这样独特的心理战术赢得了进谏的一次又一次成功。
二、巧借典故,旁征博引
巧用典故,其实就是用典,也说用事,是一种修辞手法,表现为引用古籍中的故事或词句,从而可以丰富而含蓄地表达有关的内容和思想。“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这样不但使立论有根据,而且也能委婉地表达作者的意思。旁征博引,意思是在说话或者写文章时为了表示论证引用很多的材料作为依据或例证。魏征是一个逻辑思文非常缜密的辩论家,他经常引用大量古籍,运用各种事例进行论证,层层相扣,使得他的辩证更加牢固强大,具有说服力。“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对于古人来说史书典籍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魏征抓住了这个点,并且加以运用,不仅使得他的诤谏逻辑缜密,层次分明,结构紧凑,而且文章丰富生动,表达委婉动听,使得劝谏效果更好。
众所周知,魏征是一个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的大学者,他用自己丰富的学术知识和缜密的逻辑思文向皇帝进谏两百多起,其中多数被采纳。在他的谏言中,魏征极善运用典故,加之严谨缜密的逻辑思文及语言技巧,使得他的建议更容易被皇帝接受。
贞观二年,太宗问魏征曰:“何谓明君暗君?”征曰:“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诗》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秦二世则隐藏其身,捐隔疏贱而偏信赵高,及天下溃叛,不得闻也。梁武帝偏信朱异,而侯景举兵向阙,竟不得知也。隋炀帝偏信虞世基,而诸贼攻城剽邑,亦不得知也。是故人君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也。”太宗甚善其言。在这个事例中,魏征首先亮出自己的观点“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接着从历史的角度先后引经据典,首先引用《诗经》里的古代贤人之言,从正面说明了“兼听”的必要性,然后又举秦二世偏信赵高、梁武帝偏信朱异以及隋炀帝偏信虞世基等历史上有名的亡国君臣,从反面突出了“偏信”所造成后果的可怕,这样一正一反,正反举例论证,加深了议论的层次,突出了论点,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从而增强了说服力。并且,我们不难看出,他的举例有章可循,从秦二世到隋炀帝,都是按照历史时间先后、先君后臣的顺序展开论述,可以看出魏征对历史典籍充分熟悉,用历代王朝失败的经验阐述了诸多君主亡国的原因,这对苦求治国良方的太宗来说无疑是一剂良药。由此看出,魏征能在谏言时运筹帷幄于胸,和他的自身能力有着很大的关系。他能在适当的场合适当的时机运用适当的典故精确到位地指出事情的要害,让他的进谏有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构建了一个又一个坚实的理论框架,从而推动了进谏的成功。
贞观四年,魏征对太宗说:“臣往在隋朝,曾闻有盗发,炀帝令於士澄捕逐。但有疑似,苦加拷掠,枉承贼者二千余人,并令同日斩决。大理丞张元济怪之,试寻其状。乃有优尔七人,盗发之日,先禁他所,被放才出,亦遭推勘,不胜苦痛,自诬行盗。元济因此更事究寻,二千人内惟九人逗遛不明。官人有谙识者,就九人内四人非贼。有司以炀帝已令斩决,遂不执奏,并杀之。”④太宗曰:“非是炀帝无道,臣下亦不尽心。须相匡谏,不避诛戮,岂得惟行谄佞,苟求悦誉?君臣如此,何得不败?朕赖公等共相辅佐,遂令囹圄空虚。愿公等善始克终,恒如今日!”太宗谈论隋朝时期用法律惩罚囚犯的情况,在这里,魏征并没有大量地运用艺术手法渲染,而是首先突出自己过去身在隋朝时的所见所闻,至于他的见闻,不论真假,在唐太宗眼里已经很具有震慑力了。因为,魏征深知太宗最惧亡国,尤其是前朝隋的深刻教训,所以,他在进谏中会不时地引用隋朝的亡国事例去规谏太宗,而唐太宗和魏征一样,都曾亲眼目睹过隋炀帝的暴行,东征西讨,穷兵黩武,以致民不聊生,最终被埋葬在农民起义的洪流之中。他们深知人民在历史中的重要性,要想国家长治久安,就要得取民心。因此,魏征多次引用隋亡的教训规谏成功也是这个道理,他的谏言成功地使唐太宗做出了一系列对农民让步的政策,使国家迅速从战乱后的创伤中恢复生产并加以发展,从而产生了闻名于世的“贞观之治”。 探讨魏征的诤谏艺术(2):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22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