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创意产业与地方电视台的概念界定
(一)文化创意产业
20世纪90年代,“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新概念在文化产业领域出现。但作为一种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的创意产业理念明确提出者是英国创意产业特別工作小组。早在工业革命时期就有“世界工厂”称号的英国,在完成工业化转型后,走上了一条由创意产业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途径,并且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成为全世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典范。
一直以来,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多种多样。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出台《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认为创意产业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基于这个定义,英国进一步明确了创意产业的范畴,认为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出版、互动休闲软件、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音乐、表演艺术、电视广播等均属于创意产业。在此之后,通过约翰•霍金斯等经济学家对创意产业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不断完善,现已形成了以“创意人才、技术和包容”三种要素(简称 “3T” )为核心的新兴理论①。
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虽未定型,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文化创意产业是以文化元素为基础,以知识与现代技术进步加工、提炼、升华为根本手段,以满足社会新的需求为导向,以能够市场化为目的的战略性新型产业。
地方电视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研究(3):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61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