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至今没有专门关于法律学说的法律渊源地位研究的著作及论文,更没有针对性的对当今我国局势下的学说的法源地位加以研究,大部分都是在法科相关教材中的法律渊源中稍有涉及,但均言语不详,另有一部分是在一些学者的专著中略有涉及,但也不够系统深入。4434
国外,比较系统的关于法律学说的著作主要有瑞典的亚历山大•佩岑尼克著的《法律科学:作为法律知识和法律渊源的法律学说》,该书主要是佩岑尼克针对法律学说受到的挑战和批判,通过弱势理论对对法律学说进行重构,以融贯论为丝线向我们展示法律学说如何成为一门具有规范性和描述性的科学知识,从而揭示其法律渊源的地位。其他学者的论述大都包含在法律渊源的探究之中,如美国的庞德,博登海默,艾尔曼,英国的霍兰德,奥地利的凯尔森等学者,但他们关于法律渊源的界定存在不一致。借用博登海默在其《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中所说“法律渊源这一术语迄今尚未在英美法理学中获得一致含义”。
目前,关于学说在当今我国法源地位的研究,基本没有系统深入研究。 学说法源地位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1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