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研究起步较早,在这方面研究的学者也较多,比较早的有格林伍德、伍兹、海因里希、法默等人,近期的有Jane Mullen、Hofmann、Stetzer、Dong-chul seo等。
早在1919年,英国的伍德(M.Greenwood)和伍兹(H.H.Woods)对许多工厂里的事故发生次数,按照不同的统计分布进行了统计检验。结果发现,工人中的某些人相对其他人更容易发生事故[1]。后经1926年纽伯尔德和1939年法默等人继续研究。最后演化成事故频发倾向论。该理论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首次定性研究。22628
1936年,海因里希提出伤亡事故过程的因果连锁理论(又称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指出,伤亡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是按照一定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2]。该理论包括五种因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论文网
1969年J.瑟利提出S-O-R模型,对一个事故,该模型考虑两组问题,每组共有三个心理学成分:对事件的感知(刺激,S);对事件的理解(认知,O);对事件的行为响应(输出,R)。第一组主要关系到危险的构成,以及与此危险相关的感觉的认识和行为响应。第二组主要关系到危险放出期间若不能避免危险,则将产生危害或损失[3]。
20世纪90年代,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心理学家Reason在其所著的《人误》一书中,以大量篇幅建立复杂系统的事故因果模型,重点分析了管理错误在事故中的作用,他认为,在事故的所有贡献因素中,最不易察觉而危险最大的是系统中的“潜在错误”,即指管理错误。当没有发生其他技术失效或人误时,管理错误也是人误的结果。Reason认为,管理失效、人误、违章都是事故的贡献因素,只有多种人误、违章或技术失效在时间上的重合,才能共同引发事故[4]。
20世纪末以后,国外关于影响个体安全行为因素的研究在传统研究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新成果:Jane Mullen对影响工作中个体安全行为的因素做了定性研究,研究揭示了个体从事危险工作的几个组织因素和社会因素,并讨论了这几个因素。Hofmann和Stetzer认为任务超载导致工作压力,进而影响安全行为,时间、培训和资源不足都可以影响工作表现。
国内的研究现状
与国外的研究相比,我国用于人为因素研究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方法相对比较落后。不过,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人为因素的相关研究相继增多,也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
伊贻勤结合煤矿安全问题的实际,探讨了在煤矿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的致因中,人的心理和行为因素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作用规律以及控制措施[5]。
林泽炎在其研究中发现,不管是国家统配煤矿、国有地方煤矿,还是乡镇煤矿,人为冒险所造成的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均高于偶然突发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他认为人的意识、情绪等心理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西安科技大学田水承教授在两类危险源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三类危险源的概念,即由于安全管理决策、组织失误(组织秩序、组织文化、规则等)、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造成系统失衡的这种不安全因素称为第三类危险源[6]。
毛海峰对有意违章行为产生的动因进行了分析,提出有意违章行为的动因主要包含违章行为与遵章行为满足生理心理需要作用的差值、违章行为会受到法规惩处的作用、违章行为可导致人身伤害的主观感觉的作用三个方面,并对有意违章行为提出管理对策。
程卫民,周刚从人因失误的机理、分类和特点等方面,对人因失误与人不安全行为的相关原理进行系统的对比分析与探讨,认为,应从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人机系统设计等方面预防人因失误,从建立和文持操作者对安全工作的兴趣、作业标准化、安全管理等方面来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7]。 人的不安全行为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15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