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berg R等(2001)[12]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来研究传统零售商店与在线直销商店的产品价格的关系,并分析了瑞典市场中的书籍、音乐CD方面的电子商务数据,得出结论:纯在线直销商店(只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的商店)的在线价格低于双渠道商店(既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也进行传统零售的商店)的在线价格。Pan X等人(2002)[13]研究的是纯在线直销与一个在线直销和传统零售的混合分销之间的差别,因此其构建了基于Hotelling模型框架的价格竞争博弈模型,通过分析指出纯在线直销商的价格一般要低于在线直销和传统零售的混合分销商的价格。
国内学者主要进行了定量研究,蔡津和张正华(2001)[14]研究了在线直销商和传统零售商之间的价格竞争问题并且充分利用了博弈论、信息经济学,通过建模分析提出了一些结合中国实际的建议。陈云等(2006)[15]构建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研究了两种情形下的在线直销商与传统零售商的价格竞争行为,得出了在线直销商和传统零售商的最优定价、均衡利润和在线消费者和传统消费者的分布情况。张振雨等(2006)[16]针对制造商引入在线直销渠道后对产品定价的影响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构建了包括一个制造商和一个传统零售商的两阶段供应链系统的模型,分析了三种定价方式对供应链成员以及整体利益的影响,它们分别是:制造商和零售商各自独立定价、制造商统一定价以及按渠道协调最优原则定价。彭怡等(2006)[17]研究的是一个制造商和两个零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系统,他们都只销售单一的产品,该文献立足于供应链整体收益,分析了供应链成员在联合和非联合两种情形下的混合分销渠道的定价策略,证明了混合分销渠道存在均衡竞争价格,并得出了相应的均衡定价数学模型。
互联网环境下的双渠道协调研究
在传统渠道研究领域,学者们主要从价格机制和数量折扣这两个角度提出了多种渠道协调机制。Jeuland A等(1983)[18]是最早提出渠道协调的数量折扣机制的学者,此后又有学者深入研究了不同渠道的协调管理,例如Choi S C(1991)[19]研究了拥有两个制造商以及一个它们所共同面对零售商模型下渠道协调的数量折扣机制;Ingene C A等(1995)[20]构建了一个模型来研究一个制造商面对两个相互竞争的零售商情况下的数量折扣协调;Lee E等(1997)[21]为了协调两个制造商和两个零售商,尝试着提供了一个通用化的模型。有些文献则进行了价格和非价格协调机制的混合研究。颜永新,徐晓燕(2012)[22]通过对零售商在线直销渠道的理论分析,认为采用数量折扣契约能完美协调零售商双渠道,另外制造商按一定比例在自己与零售商之间分配,能使制造商和零售商取得双赢的效果。
国内研究方面,高峻峻,王迎军(2002)[23]既给出了买方在无折扣和有折扣时的收益模型,又给出了卖方在无折扣和有折扣时的收益模型,这些模型都基于需求具有价格弹性,并且不考虑买方的缺货成本,同时将研究对象定为单一卖方和单一买方所组成的供应链合作伙伴的最优价格折扣的制定问题。谢庆华等(2007)[24]对混合渠道模式下达成渠道上下游协调的数量折扣机制进行了定量研究,构建了一个推进混合渠道达成协调状态的Stackelberg数量折扣博弈模型,最后初步讨论了渠道协调后的利润分配问题。齐二石,杨道箭(2010)[25]为了研究供应链两部定价契约问题,充分采用理性预期均衡的相关知识,构建了由一个生产商、一个销售商和若干有战略行为的顾客所组成的供应链的模型,研究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的两部定价契约条款。
虽然目前已经有大量的文献对互联网环境下双渠道的选择冲突、协调和定价策略等进行了研究,但是其大都针对的是供应链系统中的混合分销渠道。随着Internet的不断发展,在线企业与离线企业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而竞争性定价将成为企业所关注的核心之一。本文所研究的在线企业与离线企业处于对立的两个利益方,借鉴上述文献的部分思想和研究方法,探讨互联网环境下在线企业与离线企业的竞争性定价问题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环境下的双渠道定价国内外研究现状(2):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15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