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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

时间:2018-06-13 18:00来源:毕业论文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问题,理论界分歧还非常大,远未达成一致认识。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实行现收现付制。根据主张的强度,又可细分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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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问题,理论界分歧还非常大,远未达成一致认识。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实行现收现付制。根据主张的强度,又可细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主张实行彻底的现收现付制。主要理由是:现收现付体制便于管理;有多种互济性;不受通货膨胀影响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从长远来看,为了应付人口老龄化问题,过渡到基金制是必然的。但在当前,进行制度转型的时机并不成熟。其理由主要有两方面:其一,中国当前的经济运行正处于动态无效状态,进行制度转型并不是帕累托改进,会造成社会福利损失。其二,当前的资本市场极不完善,实行基金制难以保证养老基金的收益。一旦出问题,反而会引发制度危机。例如,在《人口年龄结构、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优储蓄率》一文中,就认为中国目前的储蓄率不是社会最优储蓄率,降低储蓄率很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隐含的讨论就是中国有没有必要依靠完全基金制实行资本积累(袁志刚、宋铮,2000)。《基于经济动态效率考察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研究》文中,以代际交叠模型比较分析了个人储蓄、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三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运行的机制,并结合我国加入WTO进程中资本市场由封闭走向开放、改革中不断加速的劳动力流动以及对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的动态效率考察,最终得出结论:在当前时期,实行现收现付制乃是提高全体社会总体福利水平的唯一手段(何樟勇,袁志刚,2004)。隐含的结论是:当前实行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转型,时机并不成熟。二是主张通过个人账户实行养老金的完全积累制(费尔德斯坦,1999;赵耀辉,徐建国,2000;郭树青,2001)。主要理由是:这一制度对个人有明显的激励机制;通过完全积累、以收定支,可以避免人口老龄化时的养老保险金支付风险;形成大量强制性的长期储蓄,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24295
二是主张实行部分积累制。由于对部分积累概念的解释不同,进一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思路:一种思路是将养老金收入和支出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现收现付,提供最低养老保障,实行互济;;另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形成实在的基金积累。这一观点的竭力推崇者当属世界银行。中国目前的制度就是在世界银行的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一观点也受到国内大部分学者的认可,并且与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多支柱模式基本一致、另一思路则完全不同,所建议的部分积累是近期在以支定收的同时,多收一些钱并积累起来,用于弥补老龄化高峰期收支缺口,最终还是要回到现收现付制。持这一观点的人也同意建立个人账户,但对个人账户的功能定位是名义账户,只是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而勿须做实(郑秉文,2003)。论文网
2、养老保险筹资方式的选择
关于养老保险筹资方式的研究,主要是围绕费税之争以及筹资制度设计展开的。主张保留费制的观点包括:反对费改税(汪泽英,2002;李绍光,2002);费改税应当缓行(郑功成,2000;邓子基,200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坚持扩面征缴,不主张税制;刘遵义(2001)建议通过增加一般性税收来文持养老基金运行,也不主张费改税。他们的理由可以概括为:(1)税收的刚性将促使现收现付得以恢复,并且被强化、巩固,从而使未来潜在的支付危机进一步扩大,并完全可能重走发达国家或福利国家的老路。(2)国家从社会保险制度的间接责任主体(直接责任主体在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中应当是企业与劳动者个人)变为直接责任主体,政府财政必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而背上日益沉重的包袱,且这种风险会因社会保险部门无需用承担筹资与资金管理的责任而放大。(3)社会保险供款率、待遇标准将因税制而迅速统一,统筹层次也会因统一征税而自然提升,从而可能激化地区之间的矛盾。(4)开征社会保险税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甚至导致企业大面积的亏损,从而危及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主张实行税制代替费制的主要理由可概括为(沈卫国,2000;胡鞍钢,2001;王燕等,2001;龚秀全,黄胜开,2002;徐瑞娥,2004):(l)税收是国家借助法律形式筹集资金的一种手段,税收本身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开征养老社会保险税可以借助法律手段,强制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性。(2)养老社会保险税按统一税率征缴,克服了不同地区、企业、行业的职工之间负担不均、待遇不同的弊端。(3)养老保险税的征收管理主要集中在财政部门,管理成本较低,更符合效率原则。(4)有利于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社会养老保险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纳入预算,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养老保险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征税范围和税率的调整,实现对经济的调节,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剂使用,调节部门、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主张以税代费的研究者很多不仅在理论上阐述改革理由,而且对于税种、税率、实施步骤和时机都进行了深入思考。还有的主张以个人所得税形式筹集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部分仍实行个人缴费(刘俊霞,2004)。然而,他们对税与费如何设计,还没有成熟的研究成果,也缺乏实证。不过,他们为养老保险筹资方式的改革指出了第三条道路。 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17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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