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研究现状
在美国, 对于互联网舆情的研究, 特别是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的总统选举和国会中期选举的选情分析及引导的研究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此外对如何控制、规范互联网信息, 也有不少国家在法律约束和行政制度层面提出和采取了一些措施, 如美国参议院于1995年6 月通过《传播净化法案》,新加坡政府也规定其国内的3家网络服务供应商(ISP)和拥有网址的政、宗教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在新加坡广播局注册并接受其管理。可见国外许多国家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和引导相当重视,都采取措施对网络舆情的内容和活动主体进行规范,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模式。归纳起来,国外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的主要对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规范舆情内容,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信息化发达国家以保护未成年人和国家安全为出发点,通过制定与网络舆情有关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规定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的法律职责,以实现对网络信息内容的规范。
2、鼓励网络行业与用户自律,互联网虚拟世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有些问题不能完全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西方发达国家对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的管理除了用社会主流政治意识进行引导外,主要是通过行业自律来“软性管制”。目前网络舆情管理中喊得最响的就是各方自律。
3、技术手段控制。这是全世界都在普遍采用的方式,目前网络舆情控制最常见的技术手段是对网络舆情进行分级与过滤。分级制度是将网络舆情内容分成不同的级别,浏览器按分类系统所设定的类目进行限制。最常见的是设置过滤词,通过过滤词的设置阻挡有关内容的进入。
4、市场机制的调节,西方发达国家整体的市场运行机制已经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在此环境下的网络媒体商业化运作对市场的依赖性较强。因此,网络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必须考虑网络用户、国家等多方面的影响。并且,西方的市场化运作具有成熟的法律保障,其健全的法制环境对市场行为具有明确的约束力,落实到网络媒体的管理上,市场自我调节的成分自然居多。
5、行政许可公众访问互联网。一些国家要求网络用户首先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访问政府严格控制的信息。
综上所述,国外发达国家对于网络舆情管理引导的思路基本上已经成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多种管理和引导手段相互作用,来实现管理者的目的和管理效果。其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说不能视之为引导,而应为管理,但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确确实实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网络舆情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46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