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勇(2008)认为我国房地产税制中税费不明确。费用往往包含在税收之中进行征收,导致了费大于税,以费代税的严重现象,增加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开发商再将这部分费用转接到消费者身上,从而造成了房价居高不下[10]。
第三,关于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
申革联(2009)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国家开拓长期的税源。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建设用地不可能无休止的扩大,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只是短期行为,不动产税尤其是开征的物业税才是长久的税源[11]。
胡怡建(2004)认为应该将税费合并,减少流通税费,增加保有税费,税制简单,一目了然[12]。 房地产税收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55380.html